历史文献记载中的钓鱼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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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至该处捕鱼。故该县知事拟对该处实施管理,申请将上述各岛置于该县管辖之下设立国标。因上述各岛归该县管辖已被认可,故应允其建设航标。呈请阁议。” 于是,1895年1月14日,日本明治政府不等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内阁决议”,单方面决定将觊觎10年之久的钓鱼岛划归冲绳县所辖。同年2月13日,甲午战争以日军胜利而告终;3月中旬日本联合舰队绕过台湾南端进入澎湖列岛,攻占了各炮台。同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 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教授村田忠嬉指出:“作为历史事实,被日本称为尖阁列岛的岛屿本来是属于中国的,并不是属于琉球的岛屿。日本在1895年占有了这些地方,是借甲午战争胜利之际进行的趁火打劫,决不是堂堂正正的领有行为。这一历史事实是不可捏造的,必须有实事求是的认识和客观科学的分析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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