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工作签约相关问题解答           
找工作签约相关问题解答
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违反规定的,应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本人。另需指出的是,社会保险在我国属法定保险,因而未被列入合同必备条款。

7问: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绝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相互约定的考察期。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是双方互相试用的过程。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特殊阶段,也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编辑:www.ybask.Com 。

      试用期合同无效。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8问:最低工资及劳动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工作1年党员党性分析材料
    找工作签约注意事项及问题
    有关面试工作总结模板
    关于调研人大工作的讲话
    人大宣传工作表彰会讲话
    关于首届铁西人大工作研讨会
    某地产集团XXXX年终工作总结
    XXX社会保障系统2012年工作总
    甲醇项目部二〇一二年工作总
    二〇一三年工作安排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