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份的预估生产额。
(三)营业科向制造部公告预估生产委托表时,应要求提出下列的处理报告,以说明其经过:
1.制造品与在制品的区分
2.制造品的交货预定
(四)营业部为执行各项计划、使销售、订货受理活动顺利进行,应与制造部保持密切连系,并随时准备下列三项资料:
1.商品库存明细表。
2.主要材料的进厂预定表。
3.主要材料的库存明细表。
□ 交货检验、配送
(一)营业科对于客户的订货商品及委托生产的商品的交货期,须经常与制造部保持联系,以掌握其经过情形及进行状况。
(二)营业科若已于指定交货日期前确定可以交货,应主动与客户联系确实的交货时间。
(三)当确定要货商品的交货日可能延迟时,应通知订货的客户以取得其理解。
(四)营业科在交货或查验商品时,应对照订货帐单,以确定品名、品质、规格、单价、数量及其他事项是否符合。
(五)商品的交货与配送业务由营业科进出纲管理科负责。
(六)在交货或配送商品时应发行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的内容记载要项包括:
1.客户名称。
2.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3.明细、其他事项。
(七)关于商品交货、配送后,客户拒绝收货、要求退货及其他等等的抱怨问题,应取得负责人或营业经理的认可,设法寻求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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