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变暖带来了低碳企业或机构在碳减排义务的压力之下或政府推动低碳经济的动力之下,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减排任务所进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衍生出来的其他金融活动。
2.碳金融的概念。碳金融的概念始于西方发达国家,英国政府于2003年颁布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提出并定义了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指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转变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同时削减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为市场手段的一个重要方面,低碳金融近年来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中国处于碳经济的初级阶段,因此对碳金融并无统一概念,一般来讲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碳金融是指企业间就政府分配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权或排放配额进行市场交易所导致的金融活动;而广义的碳金融泛指服务于限制碳排放的所有金融活动,既包括与“碳排放”有关的各类权益的交易及其金融衍生交易,也包括基于温室气体减排的直接投融资活动、为强制性或自愿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或机构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等。本文认为,所谓碳金融是指碳与减少碳排放有关的所有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碳排放权(cdm)和绿色贷款业务,也包括发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活动。商业银行碳金融指的就是商业银行涉及低碳经济发展的业务活动。
二、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1.国外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10—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以上。lOCaLhOst2009年6月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研究报告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基于庞大的碳金融市场,国外银行围绕碳减排权已先行一步。如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美洲银行等欧美银行不仅在思想层面高度重视开展碳金融业务所带来的巨大收益,而且成立专门的碳金融事业部来开拓碳金融业务,在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碳理财产品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伴随着碳金融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欧美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到碳金融发展的第二阶段——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碳金融高级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新兴市场地区也不甘落后,韩国和印度的商业银行在政府支持下也相继推出了“碳银行”发展的具体规划。
2.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相对于国外银行的深度参与,尽管中国有极其丰富和极具有潜力的碳减排资源和碳减排市场,但碳金融市场及业务发展相对落后。据世界银行测算,如果发达国家2012年要完成50亿吨减排目标,其中至少30亿吨来自购买中国减排指标。中国每年可提供1.5亿~2.25亿吨co2核定减排额度,这意味着每年碳减排交易的保守估计就可高达23亿美元。而中国金融业涉及碳金融领域最多的还是在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等绿色信贷方面。除此之外,只有少数银行(如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发展了cdm咨询中介及相关项目,个别银行(如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了基于碳交易的理财产品。
由此可见,虽然国内银行业在碳金融方面有所动作,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对碳金融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缺乏深度了解,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领域项目业务能力严重不足,没有碳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金融衍生品创新,碳金融业务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使中国银行业面临着全球碳金融及其定价权缺失带来的严峻挑战。
三、中国银行业发展碳金融业务策略选择
1.制定政策,鼓励碳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为应对国外碳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中国在碳金融业务方面也进行了创新实验、出台了许多政策,鼓励金融业通过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增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2月发布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人民银行、银监会在2010年6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年中国金融论坛上,旗帜鲜明地支持低碳金融服务创新,要求银行业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和低碳金融服务的创新者。
2.创新碳企业寻找合适的投资方或匹配国外cers的购买方等。2009年7月浦发银行以财务顾问方式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为项目业主争取交易价格并促成cers买卖双方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为项目业主带来每年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2]。(3)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服务是针对目标客户开发并销售的资金投资与管理计划。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收益率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就属于该类业务。(4)账户托管。账户托管服务是为满足碳交易资金管理需求,适应买家、卖家和中间商对资金监督、汇划需要推出的金融服务。国内拥有托管证券基金经验的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参与碳托管业务。
3.利用市场机制,合作开发碳金融业务。碳金融业务的发展离不开碳交易市场的整体发展。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综合债券、票据、股权、信托等除信贷以外的融资工具,同时逐步引进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与逐步发展起来的国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合作,创新新的金融产品,如以结算和代理业务为突破口,协助交易所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建立较完善的交易制度,并适时推出碳交易衍生工具,以此提升中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定价和议价能力。
4.熟悉规则,创新碳金融服务。按照国际规则提升绿色信贷,目前中国银行业开展的碳金融业务基本以绿色信贷为主,一些银行虽已制定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规划和操作规则,但由于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价格标准仍主要由国际大型金融机构把控,中国银行业处于竞争弱势。目前,首先,应当认清和细分中国低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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