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才培养方案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应根据《国家中长期考试、教育(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公益活动与劳动、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就业指导与毕业教育等时间由高校自定。实行学分制高校可灵活安排教学时间。
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大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建立的人才培养活动结构模型和活动步骤,是大学各项教育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的活动方式总称,结构模型根据大学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建构,活动步骤反映人才培养的程序性、规范性和自主性。我院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时,有机融合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形成“三结合、一统一”人才培养新模式,即: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相结合,培养能力与发展个性统一。在此基础上,搭建培养创新人才平台,按学科大类招生,本科前2年贯通培养,后2年分专业教育;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建构4个模块8个系列的课程体系,即:普通教育必修课、普通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基础课、专业教育主干课、专业教育方向课、专业教育选修课;综合素质教育必修课,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其中,师范教育专业还开设了教师教育理论和技能必修课,教师教育理论和技能选修课。另外,在确保专业主干课程学时的前提下,压缩理论课学时,加大学生教育学习、专业实习、实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等实践、实训学时。这些措施确保了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及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协调发展。LocalHOSt这个人才培养模式,在理工科教学中,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逐步根除科技理性主义工具观;在文科教学中,培养学生科学意识,形成学生科学方法,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课程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载体,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必须改革现行的课程体系。我们改革课程体系的理念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确保专业主干课程;围绕学生素质结构要求,设置系列化、成套化人文课程和科学课程;坚持系统性、科学性开课原则,坚决摈除开设零散的人文课程或科学课程就能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思想,充分体现人文课程和科学课程的意义和价值。具体做法是:在整体优化各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大学一年级开设各3个学分的人文和科学课程选修课,此类课程属于通识性课程,要求学生必须按人文和科学类别各修读3个学分;大学二、三年级在专业任选课中,根据专业发展实际,修读本专业需要的2—3个学分的人文或科学课程,如经管系文科专业学生要修读3个学分的理工类课程,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还须修读2个学分的数学文化史等;大学三、四年级,开设综合素质公选修,设置了4个课程模块100多门课程,其中,包括70多门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各修满4个学分的课程,且学分不能相互替代。另外,在进行课程建设时,统筹兼顾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人文类课程和科学类课程,妥善处理这类课程与专业课、公共必修课之间的关系。
五、提出具体要求,规范修订过程
第一,在设置的四个教育层次中,必修课和选修课都要有具体的学时、学分和总学时、学分规定,原则上不能突破总学时和学分,四个层次的学时和学分不准随意调整。在专业教育层次中,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在计算学分时,单独设立毕业设计(论文)、教育(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等学分,此部分学分不占专业必修课学分。
第二,在综合教育层次的素质养成课中,只对教学周数和开设学期提出宏观要求,各系结合本专业教学实际,制定详细并易于规范化操作的学分计算标准。建议对部分教育活动从系、学院以上3个层次制定学分给分标准,并要公布给学生。 各系要告知学生至少要修读的学分,且各层次的学分不能相互置换,教育层次内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也不能相互置换。
第三,为了保证修订工作顺利进行,要成立由系领导、教学秘书、教研室正副主任、资深教师等组成的专家小组,认真研究专业教育课程设置,加快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步伐,下大力气解决教学内容存在的“难、繁、偏、旧”和低水平重复现象。
第四,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教学计划中各学期的课程设置总学分一般不能超过,周学时(含实验课)原则上控制在规定学时以内。要保证学生专业方向课程的选修,专业方向课程要在规定学期开设,要妥善处理课程开设的逻辑顺序,先行课程要在专业方向课程开设完毕后开设。
第五,除专业教育层次的课程由各系编码外,其余教育层次的课程统一由教务处编码。学科教学论课程全院统一编码,各师范专业可对课程名称作具体界定,如数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科教学论可变更为“中学数学教学论”,但课程编码不变,学时学分不占专业教育学时学分。要保证有关学科基础课如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应用数学等课程教学时数,不允许擅自减少该类课程的总学时,任课教师由开课单位安排。具体的开课学期、学时,由有关系和开课单位商定。需要外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业课程,要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有关系不得擅自减少这类课程学时,更不得由本系教师承担。
第六,严格规定本科人才培养修订程序。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务处和各系(部)承担具体修订任务。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题讨论。
总之,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高等学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大学理念,优化人才培养环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己任,为国家全面进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