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放弃自己的权利,大家都知道,我国法律同样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经商及其它的商业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公务员的自由和权利,那么你方认为它是否具有合法呢?
(反方)答:毛泽东说:一个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一个人如此,一个企业更如此,如果说提倡委屈服务就让企业更有脊梁,失去了精神,这样的企业又如何立足?
(正方)答:对方辩友说的对“一个人要有点精神,一个企业要有点精神”文明服务、委屈服务就是我们不可磨灭,不可抛弃的企业精神,服务方式的不断创新,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正是合安高速的灵魂,是合安高速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反方)答:如果让员工整天在委屈中工作,被打掉的牙也要往肚子里咽,那又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呢?这不是在根本上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吗?
(正方)答: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告诉对方辩友的是两点:第一点,你的假设没有足够的实事论证,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奴隶社会,我们的员工也不可能整天在委屈中工作。第二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员工应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善于换位思考,总不能因为受一点委屈就不好好工作。目前,各行各业都有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调动自已的员工的积极性。例如:安庆北所的岗前誓词,合安管理处的处长奖励基金等等。都是很好的做法吗?这些从根本上维护了企业的利益。我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你方不提倡委屈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导致一些道口暴力冲突,这不是从文明走向野蛮,岂不是历史的倒退?
(反方)答:我们不希望暴力,但我们不惧怕暴力,对待暴力,在保证自身不违法的情况下,采取合法的强制性手段来制止,让法律为文明保驾护航!
(正方)答:我们推行委屈服务就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征费工作的原则性,对方辩友说我们一味退让,强作笑颜,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的征费工作难道就是要求我们“横眉冷目”“强征硬取”吗?我想这和我们本身所推行的服务方式是分道而行的吧?
(反方)答:收费工作是依据高条交通法规制定的,如果我们一味委屈,强作笑颜,那我们收费工作中的严肃性、原则性、和强制性又体现在哪里?
(正方)答:我方多次强调委屈服务有助于解决道口纠纷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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