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村民委员会按1.5万元,居民委员会按2万元核拨,2011年村民委员会按2万元,居民委员会按3万元核拨。
二、存在的问题
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常议常新的课题,需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局面。
2、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普遍反映“应向基层了解真实情况,了解工作对象的思想状况,作出真实评价”等。这对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方向,既要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又要树好考评“指挥棒”,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干部监督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特别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干部工作的声誉危害极大,需要继续下大力气整治。
4、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工作责任制还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以及党员、群众“四权”的落实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解决这些问题,找准问题,深化改革,强化规范。
三、对策建议
1、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严厉整治干部工作中的拉票行为,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建立与县纪委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县纪委开展对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的查核,邀请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列席讨论任免有举报信件的公示对象的组织部部务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2、灵活干部考核和考察。采取以平时考核为主与年终考核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中,探索建立末位淘汰制和能上能下的干部任用机制。探索创新干部考察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实际,注重看取得的业绩。发展越多,矛盾越多。同样,干的事情多,有可能带来的矛盾越多,在某种情况下,得罪的人就多,导致在考察民意测评的过程中,满意度不高,所以,在考察中,要以实绩为主,以测评为辅,真正让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3、建立全程差额选拔干部机制。通过在本地党建网上公示空缺职位,由广大干部职工不记比例进行差额提名推荐(同一个人提名同一职位最多不超过2名),将提名推荐情况提交部务会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剔除,将审核通过的人选提交书记碰头会,根据年度考核、班子结构和后备干部等情况,原则上以提名得票率按1:3提出差额人选。首先,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将初始提名推荐出的正科人选名单提供给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推荐。其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将初始提名推荐出的副科级人选名单提供给各位常委进行无记名推荐,根据“两会”推荐出的结果,按1:2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部务会做详细汇报,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初步拟任人选,提交第二次书记碰头会进行酝酿,最后确定拟任人选提交常委会进行票决。通过单一的等额推荐向不记比例的差额推荐、实职正科级差额向实职正副科级差额、差额考察走向全程差额,揭开干部选拔任用神秘面纱,使干部选拔工作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下,有效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
4、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党的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尤其是纪检部门,要加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选拔任用优秀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关键是要加大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要配合风险机制建设,对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规定予以追究。要切实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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