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剧变化.道理很简单,你诚心诚意地去体贴他,关怀他,为他分忧解难,双方的感情很容易交织在一起.
第三,寻找多种接触点.同后进青年接触,要寻找各种机会,进而交上朋友.后进青年虽然人数不多,他的兴趣,爱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喜欢打球,有的喜欢游泳,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跳舞.团干部在接近他们时,应了解他们的特长,最好多会几手,什么吹拉弹唱,琴棋书画都能会一点,这样在接触他们时有共同语言,时间长了,很容易交上朋友,沟通思想,进而使思想工作的无声细雨滋润到后进青年的心田.
25.怎样当好"红娘"
恋爱婚姻是青年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帮助未婚青年搭起爱情的"鹊桥",是团支部责无旁贷的工作.那么,究竟怎样当好"红娘"呢
首先对男女双方要有较细的了解.所谓了解,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死条件".这里是指双方的年龄,仪表,家庭,学历,职业,健康状况,经济条件,政治面貌,等等.第二是"活条件".这里指的是双方的能力,学识,品德,性格,等等.这些条件往往很难用几句话说清楚,也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但作为"红娘"应该有个大致的了解.
"红娘"除了了解被介绍双方本身具备的各种条件,还需要掌握他们对心目中的情侣的要求.有些青年期望对方与自己情况相近,有的青年则盼望取对方所长补己之短,还有的青年希望找一个不如自己,言听计从的爱人."红娘"主要在当中起牵针引线的作用,即根据双方的要求条件帮助他们去选择.
有的青年找对象的标准不对头,他们或把自己当作商品去出售,或把他人当作商品来挑拣.这些同志太看重金钱,门第,相貌,职务,却忽视一个人的心灵美,结果铸成无可挽回的大错."红娘"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红娘"根据双方的条件和要求,如他们愿意相识,便安排他们见面.一般来说,初次见面的场所最好定在与双方无关而又没有外人干扰的地方.气氛要自然,不要搞人为的紧张,使双方拘谨不安.假如两人一见钟情,"红娘"的工作就完成一半了.但是,这还不算完全成功.因为,谈恋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种种情况.比如,男方受到外界不正确舆论影响而对女方产生动摇;女方回家一说遭到家庭反对,等等.作为团干部,有责任继续关心和指导,及时帮助青年做通家长的思想工作.但也不能搞"拉郎配",因为强扭的瓜不甜,捆绑不能成夫妻.如果双方真的不满意,那就帮助人家另作选择.
26.怎样加强对团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教育
一些团员组织观念比较差,随意不参加团的活动.对于这种状况,团干部应摸清他们不参加活动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
有些年龄较大的团员结婚后生儿育女,家务事繁忙,他们一心扑在小家庭里,思想上渐渐同团组织疏远了,团的活动不愿参加了.对于这样的团员,主要应进行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讲清团的性质和奋斗目标,指出作为一个共青团员,只是局限在家庭的小圈子里,不关心组织,不履行义务,是和共青团员的光荣称号不相称的.
有的团员缺乏基本的组织观念,不肯受团内组织纪律的约束,对团的活动想不参加就不参加.对于这样的团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提高他们的纪律性修养.讲清团员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的必要性,指出一个共青团员如果连起码的组织生活都不参加,觉得这是受约束,那是够不上团员标准的.作为一个团员,有事可以向组织请假,但不能无故不参加团的活动.
为了避免自行脱团的现象发生,团干部要经常对团员加强管理和教育.如果发现有的团员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就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做好教育帮助工作,不要等到连续六个月以后再去处理.同时在处理团员自行脱团时,一定要持慎重态度,要从实际出发,注意查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个两个前提条件,决不可简单草率地处理了事.
27.怎样对待团员申诉
首先应该认真对待.团员受到团内处分,心里不服气,向团支书提出申诉,这是正常的现象,说明他们对团组织是信任的,是有感情的.如果对团的组织缺乏感情,或者不相信组织上能够实事求是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就不会提出申诉了.只有认真落实党的政策,使那些确实受到委屈的团员得到公正的对待,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进一步体会到团组织的温暖,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现代化建设中去.同时,落实了一个团员的政策,还会在一批人身上产生积极影响和作用.
有的团员因为对团支部处理有不同意见,怕团支部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向上级团委提出申诉,作为团支部干部不能压制和打击.因为按照团章规定,越级申诉是团员的正当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还有的团员申诉的是前几届支委会处理的问题,那也应该受理,不能推脱不管.
其次应该妥善处理.当申诉者提出问题时,团干部要耐心听,让人家把意见讲出来.因为申诉者为了求得同情和支持,总是希望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意见,不厌其烦地全部说出来.所以,先要仔细听取别人的意见,并记下申诉的要点来,然后,再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把基本的事实搞清楚.这当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申诉人所谈的情况和调查得来的各种看法加以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结论.对于确有错误但处分过重的团员,要在弄清错误的性质,程度和本人态度的基础上,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既不能在纠正过重的处分时,把确实存在的错误一笔勾销,也不能因为本人确有错误,而不去纠正处分过重的部分.对于处分恰当,但本人不承认错误仍然提出申诉的团员,要进行耐心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这里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的人由于觉悟太低,对自己的错误始终缺乏认识,在进行批评教育时,要着重帮助他们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有的人明知自己犯有错误,却想利用团组织落实政策的机会,掩盖错误,洗刷自己,在进行批评教育时,应指出这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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