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强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太极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数字社区、市民一卡通、食品溯源、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系统、云数据(资源)中心等信息化惠民工程,打造“无线城市”和“智慧****”,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27、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序衔接和转移接续。到2015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等缴费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健全困难群体、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机制。持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28、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
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健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平安****。
四、强化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经济转型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沟通对接、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研究对接政策、战略咨询和决策参考作用。
(二)坚持务实重干。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深入研究转型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转型发展的新知识、新本领,进一步增强推动转型发展的能力。要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把精力用在推进转型、造福百姓上。要勇于负责,勇于担当,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问题不推脱,敢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把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
(三)提升工作标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变“要我转”为“我要转”,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对照先进找差距,加压驱动、拉高标杆,争创一流、打造亮点。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主要指标要争先进位,确保完成;转型发展中需要大胆探索、率先实现的改革创新目标,要探索路子,争当样板;对列入《中原经济区规划》的11个重大产业基地和重要平台、23个重大项目和《****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的示范、试点和基地创建工作,坚决完成,力争提前实现。
(四)突出项目带动。在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涉及的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以项目突破带动转型跨越。更加注重谋划项目,围绕转型发展,积极谋划大项目、新项目和好项目,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库。更加注重项目招商,主动对接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大力引进项目。更加注重项目推进,科学推进、高效推进,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更加注重项目服务,创优环境、创新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办证、用地、融资、施工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实施。对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和“七个一”工作法,即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本台账、一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观摩、一年一考核。
(六)积极争取支持。充分发挥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全国老工业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转型发展工作联系点等优势,认真研究吃透政策,加强对上汇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重大产业布局和项目入驻。认真落实与29个省直部门、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和厅市会商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七)营造转型氛围。充分运用报纸、广电、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了解转型、关注转型、
支持转型、投身转型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先进典型、亮点样板的宣传力度,示范引导,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八)严格考核奖惩。把转型发展的成效作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完善转型指标评价和考核办法,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部门评先和干部使用挂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导督查力度,每月通报一次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严格奖优罚劣,对于转型发展快、转型成效显着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给予重奖,主要领导干部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对于未完成转型发展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取消评先资格,在全市通报批评。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本部门转型发展行动计划,细化转型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加快转型发展步伐,确保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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