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面积不大时,采用直接灭火的方式将火扑灭;
具体地说可用灭火器、水浇灭火,用衣服或砂土将火盖住使其缺氧也可将火扑灭。
(2)、火灾面积大,采用直接灭火的方式已不能将火扑灭,应立即将受灾害波及区域的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值班室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
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通知市救护队救援。
3、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发火地点在主要进风巷道时,应考虑采取反风措施,是否反风由矿长确定。
三、井下火灾事故时撤人路线
避灾路线:
工作面→掘进巷道→地面
四、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1、预防措施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
(2)井口检身房取暖只能使用防爆型电热取暖器;
(3)井口20m范围严禁大量堆放可燃物资。
(4)主要设备附近必须有防灭火设备,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2、处理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发生火灾,应立即将井下人员撤出,停止通风机运转,防止灾害蔓延到井下。
(2)积极组织人员灭火。
第五章顶板事故
一、顶板大面积冒落前期预兆
掘进工作面发生大冒顶前,会出现前期预兆,主要是:
1、工作面压力增大;
2、顶板掉渣;
3、工作面发出顶板岩石断裂声;
4、工作面大面积片帮。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顶板灾害事故的预防
1、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预防冒顶和片帮伤人,找顶要设专人观山看顶。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
2、对破碎或不稳定的顶板要用长柄工具及时找下来,排除险情后方可作业。
3、临时顶柱要打在实底上,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永久支护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棚距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4、井下人员应经常注意查看巷道帮、顶板,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防止片帮、冒顶伤人事故发生。
5、处理放炮崩倒或歪扭的或断梁折柱的棚子时,应从外往里逐架进行。
6、安检员、班组长要加强顶板的管理工作。
7、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点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二)顶板灾害事故的处理
1、如生产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在找顶后,应酌情用长腿支架或棚上垛支护法处理。大冒顶应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2、如冒顶压住人员,现场人员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其他管理人员。
3、总经理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立即安排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六章地下水害
一、透水预兆
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挂汗、挂红(有锈水渗出)、煤壁松软潮湿,伴随有其他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涌出,工作面有臭鸡蛋味,现场工作人员流泪、流鼻涕等现象。
二、预防
1、工作面发现透水预兆,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2、怀疑有透水危险的工作面,必须制定探放水措施。本着“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打探放水眼前进,边探边掘,探到水后要将水排完才能施工。
3、制定避灾路线,以备发生透水时,安全撤出人员。
4、井下水仓和排水设施要满足排水的规定。
三、处理
1、发现透水预兆,应将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2、矿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工程师制定探、放水措施,探、放水后才能正常施工。
3、发生透水事故时,应将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4、矿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通知市救护队救援。
5、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避灾路线:
工作面→掘进巷道→地面
第七章其它事故
一、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机电
1、一般规定
(1)矿井的主要通风机(主扇)应有两回路供电。
(2)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3)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是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增安型。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搬迁时,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6)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手柄等必须有良好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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