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三是加强对现有数据库的清理、修正和补录工作。10月份,从信息中心、注册局、分局抽调了几名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利用现有的“企业登记管理系统”软件将企业登记信息、年检信息(2005-2006年)、监督检查信息、良好信息、2004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等信息,准确、完整录入到新软件中,对原已录入的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二)推进对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到位。根据我县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重点商品,如手机、建材、金银首饰等商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思路,加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今年,对32个批次的化肥进行了送检,经检查不合格的2个批次,并立案查处不合格化肥案件2件,罚没金额为1.2万元。共抽查电动车经营户9户,抽样送检电动车9个批次,合格率为零,立案9起,查结率100%。对液化气市场进行了质量检测,共抽查液化气店4户,抽样送检4个批次,合格率100%。
(三)强化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到位。一是摸清底数,明确整治重点。按照市局提出的3个100%的目标,我局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县共有食品经营户1288户,都已建立了台帐。同时,根据市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全部进行了信用分类和风险度分级,对有违法记录的经营户,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施近距离和不间断的巡查。二是加大宣传,强化经营户自律意识。我局先后举办了2期由超市、商场负责人及经营业主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在县城主要街道,市场显要位置悬挂关于食品安全的横幅、张贴宣传画;统一为经营户印发了食品安全告诫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坚持对食品市场进行动态巡查。同时对食品经营户经常进行督查,严厉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到目前为止,县城食品经营户95%以上建立了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台帐;乡镇所在地的食品经营户80%以上建立了进货台帐。共强制退市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315公斤。四是组织力量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建立了9户“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示范店”。通过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执法机制,扎实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认真履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了新气象
一年来,全县工商系统坚持规范与监督并重,预防与打击相结合,抓住重点,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46件(简易程序案25件),案值1420.6万元,罚没金额为104.14万元。其中:消保案件72件,“两虚一逃”及虚假年检资料案2件,不正当竞争案13件,无照经营案101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件,30—100万元的9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1件。
(一)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正当交易行为。一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办案能力。二是为扩大案源,充分发挥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积极动员广大社会力量,配合县治贿办、反贪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大力宣传,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行业投诉举报。一旦发现线索立即着手排查,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报销费用等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今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3件,案值达76万元,罚没金额为9.33万元。
(二)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企业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我局于3月份举办了一期由各分局、各业务股法制员、办案人员参加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班。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预防了传销行为在我县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为。通过摸底调查、上户走访、宣传引导等工作,我县的直销经营行为日趋规范。目前,我县共有销售直销企业产品经营户4户。
——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我局专门制发了打击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网吧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校园周边、出租屋和节假日期间的网吧。共检查各类网吧33户,其中手续齐备,合法经营的有29户,对其余的证照不齐、不符合条件的4户黑网吧当即予以了取缔。
——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的11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8户无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施工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金额为9.86万元。
——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对全县21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其中加油站16户。同时抽检了8个成品油经营单位,抽取、送检汽、柴油样12个,对经营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及时立案进行查处,共查处成品油案件7件,罚没款4.8万元。
(三)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积极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及利用票据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群众反映较多的服装、鞋类、日用品等商品的“傍名牌”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经营户521户,依法查处侵犯“蜘蛛王”皮鞋、“四特”酒、“adidas”服装注册商标违法违章案件8件,案值达2.35万元。
(四)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环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