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现有公办城市福利机构23所,其中,国办12所,街道社区办11所;共设置床位1770张,其中,国办1310张,街道社区办460张;共收养对象1419人,其中,城市“三无”对象1248人,占88%,代养社会对象163人,占12%。
全市现有城市“三无”对象4228人,其中,居住在城市3023人,占71.5%,居住在农村1205人,占28.5%;城市“三无”对象实现集中供养1948人,集中供养率46%,分散供养2280人,分散供养率54%;在集中供养1948人中,由国办福利机构供养1037人,占53.2%,由街道社区福利机构供养211人,占11%,由农村乡镇福利机构供养692人,占35.5%,由民办福利机构代养8人,占0.4%。在4228名“三无”对象中,享受城镇救济1059人,占25%,月救济标准88.6元;享受低保3436人,占81.3%,月保障标准151元。
全市国办福利机构现有职工339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55人,占45.7%,获得各类专业职称117人,占34.5%。年事业包干经费335.67万元,院民月生活标准350元。
一、国办福利机构建设现状
(一)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快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国办福利机构共有占地面积401.6亩,建筑面积68921平方米,绿化面积4321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7652万元。“十五”期间,全市民政部门和国办福利机构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快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使国办福利机构环境条件和面貌大为改善。lOCALhoST截至2006年底,全市国办福利机构新增占地面积29亩,对比“九五”期末增长7.2%,新增建筑面积26792平方米,增长38.9%,改、扩建面积6910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7220平方米,增长63%,共投入建设资金3762.3万元,增长49.2%,其中,地方财政投入717万元,占19%;民政投入1819.5万元,占48.4%;社会捐赠(含送养捐赠)1038.8万元,占27.6%;福利机构自筹187万元,占5%。新增固定资产3889.7万元,增长51%。
(二)强化管理,改善服务,不断提升国办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在强化国办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方面,以贯彻实施《建筑设计规范》和《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以及全省规范达标创建活动为契机,力促全市国办福机构全面建设。全市各国办福利机构在2001年全面贯彻实施两个《规范》和《规范达标评定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整改和创建,把贯彻实施两个《规范》和规范达标创建活动推向了高潮,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国办福利机构的全面建设。一是对照《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对福利机构原有建筑设施进行局部改造,使之基本达到《建筑设计规范》基本要求。二是对照《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对福利机构内部各项服务和管理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与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落到实处。通过贯彻实施两个《规范》和深入开展规范达标创建活动,全市国办福利机构建设普遍上升了一至二个档次,服务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在全省规范达标考核评定中,全市12所国办福利机构共有8所进入等级,占全省1/8。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公办城市福利机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档次偏低,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所谓机构数量偏少,就是当前公办城市福利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城市“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而全市现有公办城市福利机构不能基本满足城市“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需要。全市现有公办城市福利机构23所,其中,国办12所,除武穴拥有2所外,其他各县市区仅为一所,而黄州区至今尚无一所;城市街道社区办11所,其中,黄州4所,麻城3所,武穴4所,其余各县城区尚无一所。
所谓机构建设规模偏小,就是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床位设置和收养对象偏少,不能基本满足现有城市“三无”对象入住福利机构的要求。例如黄州东门社区现有分散供养“三无”人员8人,其中老人5名,孤儿3名(因上学均寄养在亲戚家中)。经走访调查,在5名“三无”老人中,有3人(均为女性,年龄均在80岁以上,由于身体长期患病,又无人照料,吃、住、行都不方便)愿意入住福利机构,占60%,全市现有分散供养“三无”人员2280人,按60%比例计算,需要入住福利机构1368人,而全市公办城市福利机构现有床位1770张,其中,闲置床位412张,如将愿意入住福利机构“三无”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尚缺床位956张。
所谓机构档次偏低,就是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不能满足供养对象不同层次福利服务需求。一是医疗康复设施不配套,不能保障供养对象的基本医疗和康复,如普遍缺少医疗康复设施和技术。二是生活娱乐设施不配套,缺少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娱乐生活环境。
政府对福利机构建设投入不足,人员工资不能全额确保,对象供养标准过于偏低,与福利机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所谓政府投入是指同级政府对公办城市福利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含改、扩建和维修)给予必要投入,也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由于地方财政大多都是困难财政,甚至是保吃饭财政,对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建设往往是象征性的表示意思,有的却干脆一点意思都不表示。2001年至2006年间,全市12所国办福利机构累计投入各项建设资金3762.3万元,而政府仅投入717万元,占19%,其余81%全部由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机构自筹解决。如浠水县福利院自2001至2006年先后进行改建和扩建,共投入建设资金达921万元,但同级政府未投入一分钱,全部由县民政局自身解决。
所谓人员工资不能全额确保,是指财政部门未按在编人员档案工资全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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