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的“黄牌警告”制度。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思想,树立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把人口问题作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来对待,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列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时,实行人口与经济通盘考虑,综合决策。要坚持经济发展与控制人口两手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整个班子共同抓的局面,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在地区工作中得以落实,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要到工作做得较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扎扎实实地为广大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高度关注人口安全问题,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族兴衰,事关国家的安全。从我州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人口基数大,净增人口多,人口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短期内难以根本缓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务艰巨。为此,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认真做好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从我州目前的情况来看,按政策可生育一、二、三孩的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比例为 15.48% 、 82.5% 、 2.02% ,而生育一孩的几乎都是非农业人口。从这一结构可以看出,以利益导向的政策来引导农户进一步少生优生,只生一个孩子,是全州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潜力所在,也是全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中央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历史机遇,按照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全面落实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的政策,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引导鼓励更多的农业人口夫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千方百计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遏制农村人口过快增长。力争通过 3 — 5 年的努力,全州农村领证人数与当年农村孩子出生之比达 20% 以上,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 2 个千分点。
2、抓死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的人口控制。由于各种原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极不平衡,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差异大,山区和坝区差异明显,全州每年的计划外生育人数和计划外多孩,几乎都发生在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究其原因,一是领导重视力度不够,没有真正把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作为扶贫开发,脱贫致富,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来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计生工作的思想和倾向;二是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山高坡陡,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还有相当长的过程,计划生育难度大,面对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差距,产生消极畏难情绪,工作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形成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的人口控制工作,强化对乡村两级工作的指导,实行领导划片负责制,将控制人口增长与扶贫开发、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计划生育基础较差,人口出生率和计划外生育较高的乡,当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要订出规划,提出目标,集中资金、技术和人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千方百计减少计划外生育,严格控制计划外多孩出生。
3、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我省、我州的薄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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