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积极性降低。
3、警力严重不足。
近几年来,各地的刑事案件、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数量、规摸都逐年猛增,现有警力与繁重公安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的警力与公安机关所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无疑是杯水
车薪。据调查,在基层派出所民警日加班4 小时,公安民警只能*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往往会造成公安民警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我认为,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就是工作不积极的表现之一。
4、民警心理失衡。
主观方面:面对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日益突现的“金钱至上”观念,部分民警敬业精神退化,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意识和干劲,工作上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客观方面: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面临新的犯罪高发期,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十分繁重,超常的工作压力,警力的严重不足,一个接着一个的“严打”战役、行动让基层民警疲惫不堪。可以说,广大公安民警所付出的艰辛是有目共睹的,所取得的成绩是应当肯定的。但是,与其他单位相比,民警的待遇不高、晋升困难、危险性高等问题显而易见。通过对比,民警心理容易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
5、社会关爱不够。
一是社会认识偏颇。在中国,只要说治安形势不好,人们习惯性的就会想到公安机关没有尽力,而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公安机关而是政府的失职。中国的人们却将这一“板子”全打在公安机关一家的身上,提到社会治安,人们甚至包括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认为:那是公安机关的事,与我无关或关系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跳独角舞”、“唱独角戏”的现象就在所难免。一方面是公安机关一家对社会治安疲于应付,苦于奔命,同时,还要承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指责。尤其是目前新闻媒体的报道大多带有倾向性,正反面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有的报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片面夸大揭露公安队伍的阴暗面,导致群众对公安机关抱着否定和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是社会治安打不胜打,防不胜防,恶性循环。二是政府保障不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失业率偏高,而政府又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方面造成群体性事件增多,分散公安机关部分警力和精力,使警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失业人群生活无保障,闲散社会,违法犯罪,给社会治安带来大量不稳定因素。内外交困,使民警丧失了工作的积极性。
6、政绩判定失当。
在当前监督机制、考评机制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有一些人际关系较为复杂的单位中,极少数领导受自身素质和能力所限,对有些人、有些问题的看法常常只凭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尤其是那些实际工作成绩突出者,其功绩如果因领导的偏见或不信任未被认可、或者被埋没,甚至被他人取代时就容易导致民警不满。相反,有些民警不务正业,工作一般或出工不出力,或玩花样却被提拔重用。这种先人为主和掺进了个人情感成份的偏见形成后,就会影响上下级的融洽关系,使一些民警因领导者失之公正客观而产生消极怠工现象。
三、提高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途径
1、警察职业化,刻不容缓。
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面对我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公安机关还面临着警力不足并且短期内无法改变以及非警务活动过多占用大量警力的双重压力,长期困扰警方的消极因素仍然依旧:体制不顺,警令不畅,经费不足,素质不高,管理不善,形象不佳。而与此同时,智能犯罪、黑客犯罪、高科技犯罪等却让警方疲于应付。很多专家认为,这种现状与我们国家的警察队伍职业化水平低有关。因为不职业,搞不清警察的定位;因为不职业,很多警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更谈不上工作积极性了。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有求必应”这种模糊不清的承诺,其实是对滥用公共资源行为的一种纵容。警察是公共服务机构,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它为个人提供服务时,应该是求助者确实力所不能及并且情况紧急。警力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况且西方国家的实践表明,警力的增加与犯罪的增减没有必然联系,而犯罪只与社会环境存在必然联系。应从管理体制上挖潜力,向素质要警力,向科技借警力,向改革挖警力。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主要不在于民警自身,而在于命令他、指挥他从事非警务活动的有关领导和部门、机构。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执法力量,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警务活动和执行公务,只对法律负责,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让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
2、改革经费保障机制,营造宽松执法环境。
笔者认为公安经费应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对公安机关的民警工资、装备、办案等所需经费综合考虑,制定相应最低保障标准,并适当逐年递增,金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足额拨款。同时要充分考虑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和民警工作强度、压力,切实体现“从优待警”原则,民警工资应适当高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水平。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民警的基本工资、补助、岗位津贴等应享受的政策性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尽可能为民警的工作、生活提供一个较好的保障环境。二是公安机关要坚持勤俭建警方针,强化公安理财观念。要严格“收支两条线”,健全规范经费管理制度,制止乱收乱支现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集中人、财、物力用在侦查破案和基层治安管理防范的“刀刃”上。严格控制奢侈浪费,避免上班车满院,下班车满街;上班领导用,下班司机用等公车私用现象,坚持减车、减人、减接待,压缩开支,力争使有限的公安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用。
3、加大改革力度,激发队伍活力。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在全省推广等级管理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以等级管理为核心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工作考核、素质考评、学习考试的“三考”结果,把单位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民警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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