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长效考察,动态管理。所谓“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考察干部是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提倡在动态中考察人,以政绩取人。建立促进国税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资源长效考察机制,突出用人单位和人才两大主体互动作用,实现干部个体目标与单位整体目标的一致。
(三)创新“用才”机制,实现人才合理化布局
1.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按照人才队伍建设精细化和标准化的要求,根据工作性质和管理特点,规范和完善国税系统职位分类办法,按职群
、职组、职系和职位细分和归纳各类职位,并建立相对统一的岗位职责、作业标准、工作流程、操作规程、考核方法,针对不同类别人才特点确立相应的考核方式,既要围绕国税系统工作发展的需要,又要积极调整人才在层次上、工作岗位上的不平衡,做到职责到位,权责统一,管理科学。
2.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完善能级管理办法。依据人才的动态发展和系统、能级、互补的原则,合理调整人才结构和布局,把握人才的发展趋势,完善能级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灵活开放的人才资源调配机制。从全局观念出发,注重整体利益和各层次功能的有机配合,把不同能质、不同能级、不同类型、不同性格、不同专长的人才放到相应的岗位和职位上,通过优化组合,使其知识互补、才能互补、性格互补、年龄互补、类型互补,相得益彰,充分拓展人才的使用效能。
3.分级、分类建立人才库。所谓“国之大器者,有才者居之”。通过能力考核、业绩评审,建立人才库,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征管、稽查、法律、文秘人才库建设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厚、专业技能强、工作业绩优、群众公认的干部职工选进各级、各类人才库,并实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针对性培养和有效使用。
(四)创新“容才”机制,盘活人才资源
1.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人才的录用、选拔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人唯贤,努力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创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2.竞争上岗,末位调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制度,并通过绩效考核、业务技能考试考核和差额双向选择等措施,使一定比例的末位人员待岗。末位待岗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停发考核奖金,培训结束后,考试上岗,不合格者不上岗,以增强岗位人员的紧迫感。
3.在位受控,有效监督。人既是自然人,也是“经济人”,受多种因素影响,受金钱利益的诱惑,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因此,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深化和落实“两权”监督制约,通过口头批评、书面批评、效能告诫等形式,规范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使干部少犯错误直至不犯错误。
4.届满轮换,合理流动。人在一定的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会有意无意地形成一种偏好,形成满足感、懈怠感,创新力不足,因此要积极探索任期制、最高任职年龄等制度、办法,实行届满轮换。通过轮换,可使得每一位干部职工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并保持对工作的新鲜感。另外,轮换的过程也是选拔领导干部的过程,通过轮换,可将有潜力的干部选拔出来,干部通过轮换,可熟悉多个岗位的工作,为今后走向领导岗位打下基础。
(五)创新“育才”机制,培养多元化人才
1.牢固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理念。
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以国税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业务骨干及拔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改革与创新为动力,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逐步建立一支由稳固的基础层、坚实的骨干层、突出的拔尖层组成的梯次架构、动态提升的国税干部队伍。
按照全员培训、系统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做到培训的人员、时间、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建立国税干部的终身教育体系,搭建人才“绿色通道”,形成人才聚集效应,建立龙头和骨干队伍。
树立人才培育适度超前的观念,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对急需的、特殊的、关键岗位的人才,做到超前预测,超前规划,超前投放,超前储备。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搭建发展舞台。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国税系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国税干部确立正确的人生定位,搭建国税干部展示个人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开展“三心换一心”教育。即解决干部疾苦要热心,批评错误要诚心,思想政治工作要知心,换来干部对国税事业的忠心。
3.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对于新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指定专门的指导师,使其熟悉政策法规、业务流程,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岗位分类培训办法,把全系统每个岗位的业务素质培训都纳入培训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建立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将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以进一步激活干部自觉学习、提高素质的内在动力。
4.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拓展学习空间。
坚持思路创新、内容创新和手段创新,通过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在职深造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深化税务干部学历和能力的提升,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深层次的学历教育和社会资质证书教育,考取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或等级证书。对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资质证书的税务干部,从学费补贴、学习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六)创新“评才”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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