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指导下和区总工会、建委党工委的帮助下,厂务公开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其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在企业公司工会民主管理中开始形成。区市容局在这方面下了功夫:下属的普环实业有限公司和各分公司将企业经营重大事务的内容上墙,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与此同时,设立了职工意见箱及开通了工会热线,随时接受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民管小组会议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定期及不定期地召开的民管会议,商讨公司、分公司重大事项及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出各基层工会在维护职工政治民主权利方面发挥了作用,取得成效。
(三)、建设系统工会在依法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工会组织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如何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类的改革调整,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
面是如何进一步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与深化改革的成果。两大课题需要用工会组织的不断实践和有所作为来回答。工会还需要长期关注“维权能力不足、研究问题不深、信息反映不馈敏、维权渠道不畅通、职工群众有反映”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逐步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市场化、职工的工作范围更广、弹性更大;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更加灵活;职工劳动报酬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差别更加明显,这些都使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由于工会组织的主席大多是副职,往往缺乏决策权和决定权,有许多事情做不了主,重大事情总是要有有一把手点头,才能解决。所以工会有时可能就会形同虚设,失去了工会的宗旨。
工会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真正要代表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能力不强,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
倾听职工的意见的渠道不畅,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向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反映不积极,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
对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办法不多,特别是对一些特困的职工和单亲子女的困难等,都只能是在过年过节象征性地进行补助,日常和长效的关心和帮助还不够。
一年一度的职工疗养和身体检查工作在某些单位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对一些有外来民工的人员合法权利以及业余生活关心不够等等。
三、新时期工会做好维权工作的思考
正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问题,是工会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的基本前提。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工会将通过各项基本权利来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在扩大探索维权途径方面:
一是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通过职工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维护职工对单位基本情况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二是维护职工的经济权利。工会通过了解,听取意见和向行政提出的建议等形式,维护和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交纳六金、参加职工大病互助、补充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体检)。
三是维护职工受教育的权益。工会组织、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学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各种讲座,建立相应的精神和物质激励机制,努力构建学习型的团队。
四是维护职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的权利。因地制宜地开展扑克、羽毛球、乒乓等文体活动。除了利用职工之家购买各种书籍、杂志、音像片,提供给职工借阅外,还应为每个职工订阅一份报纸或杂志。
五是行使参与权。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协商;
六是行使谈判权。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和有关部门就职工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平等协商。
七是行使缔约权。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和有关单项协议。
八是行使监督权。工会对行政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九是行使调处权。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二)、落实维权工作的保障措施
依法维权是工会组织职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置于首要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权益就好从机制上和措施上有所创新。
1、要建立新机制。
突出维护,探索新路,工会应该在党政的领导下,朝着“自主工作,平等协商,源头参与,依法维护,民主管理,有效运行”的方向努力。因此要积极建立工会工作新的机制。
一是源头参与机制。按照《工会法》规定,县以上可建立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其他渠道参与。对此,工会领导机关要主动设计,精心组织,肯化力气,善于坚持,真正为基层工会履行职代会职权和落实集体合同目标撑腰。
二是三方协商机制。工会要加大参与民主管理的力度,提高参与能力和协商水平,发挥主观能动性,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劳动关系方面带动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同级人大和政府制定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提供情况和建议,对本地企业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进行工作指导。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机制。为了有效地帮助因劳动权益受到分割的特困职工或因履行职责遭受分割的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依照《工会法》规定,县以上工会要规范工会法律援助的职责、权利、义务,为工会法律援助提供政策和条件的支持,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为工会法律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条件、提高工作质量,使那些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职工及时得到援助。另外,还应该积极建立健全工会系统的调查研究制度、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参与劳动仲裁等相关制度,形成有力的保证体系,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四是应该建立维权为目标的工会工作激励机制。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对工会干部履行维权职能遇到侵害时应有保护作了法律规定,也对工会干部损害职工权益的失职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需由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采取必要措施,制定相关的规章、公约,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会内部激励机制,建立维权为了终极目标的工会工作的考核体系,做到任务、责任、奖惩三落实,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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