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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申报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创建目标,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上级党组织进行申报备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
二是组织创争。针对提出的创争目标和打算,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同时,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在活动中,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2011年“七一”前,全镇要自下而上逐级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三阶段:(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镇党委分别精选一批带动效应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为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榜样,采取组织先进座谈交流、巡回演讲、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二是搞好对标定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定目标、抓提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实施晋档升级。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坚持先进当好标杆、中间规范提高、后进整顿转化,使各个领域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条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2012年“七一”前,镇党委将专项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做好专项表彰的推荐工作。
第四阶段:(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以“展示党员风采,再创工作佳绩”为主题,通过广泛开展征文、演讲、研讨等系列活动,回顾总结十七大以来的基层党建成果,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二是搞好总结。各村、社区和机关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镇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及镇党委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注重发挥党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和社区工作者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形成镇党委领导,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典型。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根据不同时段要求,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宣传报道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推进。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创新、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效整治违法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落实责任措施,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定期研讨党建工作机制,采取分类听取汇报、座谈研讨、实地查看、抽查督促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并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单位督查考核的内容。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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