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动员会后,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全县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立即着手起草符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的实施办法,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办法要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工作量化、目标细化、载体实化。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各级党组织要迅速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全面争创,稳步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办法,确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开展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同时,从本乡镇、本单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党代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不断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党员的联系和互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典型示范,整体提高(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先进典型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着眼全面提升,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上级党委要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坚持不懈地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整改方案作出承诺而尚未完成的工作,采取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等手段,逐一落实兑现。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创建、边整改、边落实,在开展活动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活动效果。注重抓好对后进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和对后进党员的教育帮扶,通过抓先进促后进带中间,全面提高争先创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各基层党组织都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结合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检查评价办法,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领域开展活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比推荐、逐级表彰的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2012年“七一”前后,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将专项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为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各党委(党组)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为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县直机关工委指导县直机关开展活动;县教育局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活动;县非公党工委指导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活动。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本乡镇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突出实效,强化督导。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与本单位的目标任务,与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与正在开展的组织工作落实年活动、向“一心为民好支书”洪玉线同志学习活动等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调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活动顺利开展。要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发现和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电视、《榆中宣传》、榆中党建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榆中有线电视台、榆中宣传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节目和专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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