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为单位进行自查,对自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前段自查和检查,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了政务公开,婚姻登记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杜绝。与此同时,我们还制定了《xx市民政局“十一五”后期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确保2010年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并推荐了4个区、县(市)为全国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为保障我市婚姻登记工作在2009年9月9日有序高效运行,防止出现因婚姻登记高峰而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我们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特殊日子”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 制定预案,将具体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婚姻登记机关均开展了婚姻登记电话和现场预约服务,赢得了良好的效果,确保了2009年9月9日婚姻登记高峰任务的圆满完成。
据统计2009年10月底止,我市共办理结婚登记63143对,其中国内结婚63122对,涉港、澳结婚21对,办理离婚登记10510对,其中国内离婚10507对,涉港、澳离婚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了婚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密工作,使我市婚姻登记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系列化。
2010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一个中心
农村社区建设。今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其中一个工作重点就是统筹城乡社区发展。当前形势下,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快城中村改建社区的步伐。按照“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城中村”改社区工作。市、区、街(乡镇)三级要成立村改社区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关于改制程序、资产处置、土地管理、房屋权属处置、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政策,并指导具体实施。区、街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村一策,分步实施,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村改社区结合城市建设规划,科学制定社区布局规划,新建社区设立前必须落实好社区服务用房,并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集镇社区建设。将农村集镇社区、开发园区的社区作为建设重点,依靠当地群众,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集镇社区建设中来。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方便服务管理、尊重群众意愿和最大限度集约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探索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领域,再向广大农村地区铺开。三是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借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引导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解决好因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农村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组织农民群众开展互助自助服务,推进日用消费品连锁店进乡村、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进乡镇、农副产品进市场,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生活服务。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创新创业活动和民生服务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抓住两个重点
1、和谐城区、和谐社区创建
重点抓社区提质。一是全面推进“三个一”(一区一精品、一街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工程,全力打造精品社区。二是加强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规范化管理。清理规范已达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使用、配置和工作情况,确保所建用房真正为辖区居民服务,让居民受益。
2、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和秩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配套制度。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村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要建立村务公开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明晰职责,奖优罚劣;要建立村务公开与县乡政务公开的联动机制,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二是要下大力清理村务公开死角,确保村务公开及时、透明、规范。三是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办17号文件的做法,实现民主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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