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大代表基本都是兼职,而且在这种兼职中,人大代表的职责和工作往往只占很少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人大代表的职能较难真正发挥。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议员制度,逐步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即人大代表专职从事人民代表工作,俸禄由国家供给,可以连任。由于人大代表职业化,人大代表的效能和素质将大大提高,各级人民代表的数量可以大大减少。二是增加人民代表的实质性功能。我国目前的人大代表制度对不少成员而言,主要还是一种荣誉。在这种条件下,人大制度的有效性及国家权力机构的功能都将大大受到影响。人大代表的标准主要应当是参政议政的能力及是否有为人民讲话的胆量和献身精神,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好的人大代表恰恰要以牺牲个人的专业为前提。三是人民代表资格制度合理化。在人民代表职能化尚未实施之前,可以先对人民代表的资格进行限制。比如,担任政府某些行政职务的官员就不再担任人大代表,真正保证人大代表职能的发挥。四是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布,为评先创优和换届时连任代表的提名提供依据。
(三)改革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扩大基层代表的范围,真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直接选举程度,法律应创造条件并鼓励一切为人民谋利益并有献身精神的人出来竞选;二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人大代表选举过程,实行竞选,虽说竞选的成本较大,竞选的后果难以预料,但竞选的公平和民主意义是明显的;三是实行地区选举和界别选举混合制;四是合理减少代表数量、特别是减少政府官员任人大代表的数量,增加代表资格规定,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五是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六是改革选举委员会组成方式,设立选举专门法院,规范选举的组织、监督和诉讼纠纷的处理;七是完善代表监督与罢免办法,增强可操作性;八是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优化组成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等方面的结构,促进常委会民主决策水平的提高。
三、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工作实效,提高监督效率
(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地区的工作大局和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作用。
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广大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涉及面广的问题的解决。如目前我市的“十二五”规划编制、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屋“三旧”改造工作、河涌整治、亚运保障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都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二是要落实对重点监督事项办理工作责任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估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跟踪督办,增强办理实效。三是人大代表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多层面、宽视野的专题调查研究,了解重点监督事项的实际效果。
(二)坚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监督工作新形式,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一是要采取登门拜访、约见座谈等方式,了解办理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二是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和代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代表在我市经济发展调结构、促发展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推进“有为人大、民生人大、活力人大”建设。三是要不断完善代表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四是要加强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基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以增强人大代表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代表履职和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实施监督法,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地方人大应进一步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注重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适当扩大地方人大对其选举、任命人员的管理权限,使人大能够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选举或任命人员的情况,使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投票或审议时能够有选择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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