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干部群众对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总体评价为“很好”。
主要不足是:竞争性选拔干部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较高;选出的干部较为年轻、工作经验欠缺,领导能力有待提高。
总之,无论是从选拔成效还是从选拔出的干部质量相比较,竞争性选拔干部利大于弊,应根据竞争性选拔方式的适用范围,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
三、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的思考与对策
根据实践经验和问卷调查结果,影响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因素主要有:一是报考资格条件设定不够合理;二是考试测评内容不够科学;三是选拔的后续工作不够完善;四是竞争性选拔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如何克服存在问题,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以公开选拔为重点,多种竞争方式并存,注重从扩大参与广度、改进测评方式、综合运用成果、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工夫,使选拔出来的干部更加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一)要着力拓宽竞争
视野,让“想干事的有舞台”。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特点,就是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所以要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隐性台阶等条条框框的束缚,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竞争职位层次、实际需要,科学制定资格条件,保证参与对象的广度,形成有效的竞争。应注重系统谋划,每年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逐步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有份量的重要领导职位纳入竞争性选拔范畴,打破身份、行业界限,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要着力改进竞争方式,让“干得好的选得上”。在竞争方式上应以公开选拔为重点,多种竞争方式并存。根据行业、单位和部门特点,选择不同的竞争方式,对乡镇的领导岗位,可结合换届契机,采用“公推公选”或“公推直选”的竞争方式进行;对于内设机构领导岗位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对于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岗位可采取公开竞聘方式进行;对部门的领导岗位可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测评内容上,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把职位所需的核心素质能力体现到测评内容中,积极探索案例分析、竞职演讲、模拟任职等多种方式,突出实际能力导向。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办法,提高考察评价的准确性。
(三)要着力用好竞争结果,让“表现优的成长快”。竞争的目的是实现“择优”,对竞争性选拔中表现突出,经考察确实比较优秀的干部,要敢于破格提拔甚至越级提拔,做到用当其才,用当其时,用当所长。竞争性选拔的成本比较高,要充分运用其成果,在选拔使用一批干部的同时,还应做到储备一批、激励一批,密切关注那些受职位限制而落选的其他优秀者。对选用上岗的干部加强跟踪管理,动态掌握干部的适应情况和人岗匹配度,对经工作一段时间发现实际能力不强的,要立即进行调整;对一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用。
(四)要着力健全竞争机制,让“随意性的常态化”。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只有建立制度、实现竞争选拔的常态化,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从实践看,定期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有助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为此,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竞争性选拔工作机制,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规划,综合考虑班子配备情况,有计划地采取不同的竞争性方式开展选拔工作,要集中或省、市、县三级同步进行公选,以降低竞争性选拔工作成本。同时,要深入研究竞争性选拔工作经验运用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的途径和方式,实现竞争性选拔和日常选拔工作同步推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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