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各种问题和困难也不断涌现。法院执行难是一个由来已久但又难以根本解决的顽疾,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这一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损害了国家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影响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有鉴于此,本文试以基层法院为研究对象,剖析执行工作面临的困境和执行难的原因,希望能找到一条有效走出困境的方法。
关键词: 执行难 困境 原因 对策
民事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活动。在我国,超过80%的一审案件由基层法院承担,“执行难”问题历来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困境
(一)客观上没有财产的案件多
在基层特别是县法院,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执行工作面对的当事人80%以上都是农民,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基层法院中占了大多数。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从比重上看,大约有30%左右的执行案件客观上没有分文财产。从案件类型上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较多的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以自然人为主,且大都分布在农村,没有固定职业,常外出务工谋生,此类案件占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数的85%。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大多数农民靠天吃饭,收入不固定,缺乏履行能力。
(二)法律文书送达难
送达难,亦即被执行人难找。wwW.ybAsK.cOm主要表现是: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法院的传唤,有的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如前所述,基层法院80%的被执行人属于农民身份,无固定职业,需外出谋生,行踪不定,难以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更难以处置其财产。由于有相当一部分的被执行人住所位于乡下,地处大石山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执行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可能经常前往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此外,村民当中对于陌生人的问路,特别是着制服、开警车的人显得戒备心很高,不愿意言明,更有甚者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提前将其支开。这些因素的存在客观上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被执行人对抗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严重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和方式与法院对抗,视法律文书为无物,视执行活动为儿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就是赖着拒不履行。有的暴力抗执,如恐吓、攻击执行人员,拒绝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司法强制措施;有的消极对抗,如“拖”、“赖”、“躲”、“逃”或事先隐匿、变卖财产、抽逃资金等;有的被执行人多头开户,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化名存款、挂名置产、恶意放弃债权甚至搞假破产、假离婚等手段来规避执行,逃避应尽的义务,制造表面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有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趁机转移未进行财产保全的执行财产,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失去执行条件等,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执行力量不足,物质装备较差
基层法院执行干警的数量达不到中发【1999】11号文件提出的占本院编制人数15%的要求,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主办法官既当审判员又做书记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的提升;不少基层法院存在物质装备落后,办案经费有限的缺点,适应不了执行工作的需要。从笔者掌握的调研情况来看,执行干警人数普遍不足,相当一部分县法院用于执行的车辆都是面包车,使用年代久远,已接近强制报废程度,时常发生故障送厂维修就是几天时间;有的地方财政困难,交通燃油费每月实行限额配给制。这些物质条件的匮乏客观上挫伤了干警做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和发展,亟需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经费比较紧缺,执行救助困难
在基层法院,需要给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此类案件中,被执行人大都下落不明或者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往往经济贫困且因伤势过重仍在接受治疗,急需给予救助,发扬司法为民精神。实践中,执行救助资金的落实,单纯依赖财政拨付,就一些地方的情况而言,难以足额且常态化;部分法院执行救助机制尚未建立或不能运转。以笔者所在辖区为例,执行救助金的发放范围小,额度低,每人仅限救助1万元,无异于是杯水车薪。能否通过接受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形式来确保该资金的常态化运行,完成人文关怀、司法为民这一工作还有待探索和完善。
(六)悬赏机制不畅,执行矛盾突出
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悬赏执行作为解决“执行难”的一项促进措施,容易调动案件线索提供者和协助单位的积极性,很实用、很管用。但往往又因申请人误解而难以推行,实践中更是难以操作,甚至会被当做是“乱收费” 范文大全整理*,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法院形象。如何加以规范和统一,探索出适合国情县情的悬赏执行机制,增加解决“执行难”的方法很有必要,也值得研究。
(七)执行到位率低,执行信访量高
虽然经过前两年的“集中清理积案专项活动”,执行结案率达到了90%以上,但是执行标的到位率低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从多数地区的情况来看
,执行标的到位率普遍在60%-70%之间。另一方面,执行作为法院定纷止争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最直接触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因而也最容易引起信访。据不完全统计,在涉诉信访案件中,执行信访案件超过八成。执行信访量高已是不争的事实。
二、执行难的原因
从社会层面来看,影响执行工作的因素很多,一是社会诚信体系并未建立健全,对一些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监管,逃避、规避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仍对执行工作产生严重干扰,个别地方对外地法院执行百般阻挠,委托执行的效果普遍不好。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原因:
第一,法律层面的原因。立法上的不完善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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