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对应由其负责之人的行为或由其照管之物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例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造成的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对于缺乏维护和因建筑物的缺陷所发生的坍塌而引起的损害,均须负赔偿责任。这种以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唯一依据的做法是符合当时的社会实际的,能够从私法上保障个人的活动。[37]
实际上,《法国民法典》颁布初期对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是建立在一种个人主义的思想基础之上的,正如契约自由原则一样,严格的绝对的过错责任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导致的问题越来越多。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工业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以及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迅速增多,这种情况下,一味坚持严格的过错责任原则,对受害人是极不公平的。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形势,法国人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也承认和发展了严格责任原则。1896年法国最高法院在“泰伏里案”(因拖船爆炸而受伤)的判决中扩大解释民法典第1384条从而采用了严格责任原则,[38]此后的一些法律法规又相继发展并完善了严格责任原则。另一方面,严格责任的确立和发展也促进了社会保险业的发展,因为“有可能被判承担损害赔偿的人养成了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习惯,以应对这种风险。”[39]概言之,《法国民法典》颁布初期的严格的过错责任逐渐发展为以过错责任为主兼采严格责任。《法国民法典》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也如所有权不受限制和契约自由两大原则一样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从十分强调保护私人利益发展为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总而言之,《法国民法典》以其独有的特点、精神、原则备受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法国民法典》较颁布初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想,不论是过去的《法国民法典》还是现在的《法国民法典》抑或是法典的发展变化的原因和过程都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通过研究,我们不仅可以学到许多法律技术层面的东西,也可以对民法典的精神有更为深入的理解。
--------------------------------------------------------------------------------[1] 叶秋华:《西方民法史上的‘骄子’ — 论〈法国民法典〉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法学家》2004年第2期。
[2] 本文对于法国民法典的保守性的探讨是立足于该法典颁布时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国民法典中的许多规定(尤其是关于人身方面)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3] 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4]〔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5
] 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6] 朱晓喆:《〈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人民法院报》2005年6月17日。
[7]〔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79页。
[8] 张千帆:《〈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演变》,《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2期。
[9] 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10] 王云霞:《〈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法学家》2004年第2期。
[11]〔法〕雅克·盖斯旦、吉勒·古博:《法国民法总论》,陈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
[12] 王云霞:《〈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法学家》2004年第2期。
[13] 封丽霞:《法典编纂论 — 一个比较法的视角》,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
[14] 王云霞:《〈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法学家》2004年第2期。
[15]〔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
[16] 转引自〔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
[17]〔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9页。
[18] 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下文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均出自此书。
[19] 孟勤国:《常识与事实的距离有多远——关于法国和德国民法典的一个话题》,《法学评论》2009年第6期。
[20]〔法〕雅克·盖斯旦、吉勒·古博:《法国民法总论》,陈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8—99页。
[21]〔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
[22]〔法〕雅克·盖斯旦、吉勒·古博:《法国民法总论》,陈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8页。
[23] 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3页。
[24]〔日〕大木雅夫:《比较法》,范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56—157页。
[25] 王云霞:《〈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法学家》2004年第2期。
[26] 转引自〔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5页。
' 王云霞:《〈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法学家》2004年第2期。
[28] 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4页。
[29] 王云霞:《〈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法学家》2004年第2期。
[30]〔法〕雅克·盖斯旦、吉勒·古博:《法国民法总论》,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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