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2月底前完成新增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补报工作,并将新增单位调查表进行录入,审核,最后汇总生成本县(市,区)各专业统计年报范围以内的普查名录和各普查区统计年报范围以外的普查名录.
普查单位名录数据是各种普查表印制,发放,各专业组织普查培训,登记,各普查区普查正式登记的基础依据.
七,单位清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8月底前,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培训,聘用,造册
(二)9月10日前,完成普查小区划分
(三)9月20日前,完成部门数据收集和底册整理
(四)9月底前,完成各种清查文件资料和普查员用品制作并发放到基层
(五)10月20日前,完成"地毯式"单位清查的登记和查遗补漏
(六)10月25日前,完成村,乡两级清查表的人工审核,整理
(七)10月底前,县级完成单位清查资料的人工审核,编码,录入,机审,核实,修正,汇总
(八)12月10日前,国家,省,地市,县逐级完成单位清查数据的审核,跨区域数据反馈,分析评估,上报工作
1.11月10日前。,县级完成数据审核,评估,上报.
2.11月20日前,市级完成数据审核,反馈,评估,上报.
3.11月30日前,省级完成数据审核,反馈,评估,上报.
4.12月10日前,国家完成数据审核,反馈,评估.
(九)12月20日前,国家,省,地市,县逐级完成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1.11月20日前,县级完成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2.11月30日前,市级完成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3.12月10日前,省级完成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4.12月20日前,国家完成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十)12月底前,县级普查机构完成新增单位的补报,形成各专业和各普查区普查单位名录.省级普查机构根据普查单位名录印制各类普查表及资料,发放到普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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