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煤场盘点组织混乱,责任不清,分工不合理,没有制定盘点标准和执行程序。煤场出现不正常亏盈时,没有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而是任其盈亏,人为调整数据。 3、煤场管理有章不循。清电公司2004年10月下发了《燃料储煤场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制度中规定了盘煤、储煤场定期整形、防止自燃等内容,但是都没有认真执行。煤场管理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
4、清电公司对煤场储存的高挥发份煤种没有积极利用煤场现有设备进行掺配,以致高挥发份煤种长期存储,造成热值损失和自燃。
改进建议:
1、按照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的要求,修改和完善煤场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认真执行,并按制度检查和考核,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2、制定煤场盘点标准和执行程序,明确盘点人员和责任部门,严格固定盘煤时间,完善盘煤手段,改进盘煤方法,盘点记录要规范齐全,参加盘点人员要签字。
3、按集团公司的要求,完善煤场的储存措施,完善煤场消防、喷淋设备。按煤种分堆存放,定期测温,防止自燃。
4、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合理组织实施燃煤掺烧方案,重点加强高挥发份煤种的掺烧,真正作到先堆先用,烧旧存新,减少煤场损失。
(四)燃料数据统计不严谨,随意性大
事实依据:
1、煤场亏吨损耗,随意冲销。2004年9月份财务报表核销储损耗煤66589吨,2004年12月又冲回。
2、燃料库存数据,统计不规范。2004年12月财务报表期末结余燃煤库存126924吨,燃料报表12月期末账面存煤60335吨,相差66589吨。2005年1月燃料报表期初库存为47342吨与2004年12月燃料报表期末账面存煤60335吨相差12993吨。2004年9月燃管中心向商务部和财务部分别报出电生16—1表,月末库存分别为51817吨和47021吨,燃管中心燃料报表2004年11月月末结存量为85899吨,而2004年12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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