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这个比例变为:8%、35%、38%和19%;2002年则是:2%、18%、42%和38%,在国内主要社会群体中,私营企业主仅次于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企事业领导干部,已经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了。
一个更出人意外的发现是:1992年私企业主中党员占13.1%,2000年上升到19.8%,2002年则是29.9%,因此可以说,从2001年起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只是对一个事实晚到的承认。
私企业主的平均年龄从1992年的40岁增加到2002年的44岁,开办私营企业时的平均年龄从34岁上升到37岁。
没有发生变化的是私企老板的男女性别比,仍然为9∶1。
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怎样看待私营企业普遍采用的家族制管理方式
今天私营企业在所有权和管理权方面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所有权高度集中,平均每个私企有5.7位投资人,但投资额并不均等,我们所称的“私营企业主”,也就是主要投资人的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78%;二是所有权和管理权高度一致,有93%的私企主要投资人兼任经理、厂长,6%的私企经理是由其他投资人担任,而由投资人以外的职业经理人来管理的私企不足1%。在企业内有党组织的占27%、有工会的占50%、有职代会的占27%、有团组织的占25%;有股东大会的占34%、有董事会的占48%、有监事会的占26%。但是,无论有没有“老三会”或者“新三会”,企业的 “重大经营决策”,有68%是由企业主本人或和主要管理者来做出;“重大人事决策(任免等)”69%由企业主本人或和主要管理者做出;即便是比较一般的管理决定,例如有关“职工的工资、福利等”,72%也要由企业主本人或和主要管理人做出。可以清楚地看出,真正的权力绝对控制在投资者手里。绝大部分私企采用家族式管理,财会、采购、仓库保管等重要管理职务主要集中在他们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亲戚手里。38%的企业主认为“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必须由我本人或我的亲友来经营管理”。
经济学界一直批评这种家族制管理方法,认为这是私企无法吸收外来资金、不能吸引人才,难以长大的原因。但从社会学来说,中国家族制企业有其社会结构和文化价值观上的根源。中国的封建社会完全不同于西方。西方的封建社会基于庄园制度,而中国自秦朝起即存在着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家庭是最好的生产单位,个人要依赖家庭成员的互助协作才能生存,因此每个人必须承担起对家庭的义务和责任。传统中国社会结构是国家(强)——家庭(强)——个人,而不是西方的国家(弱)——领地(强)——家庭(弱)——个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萌芽于领地和自由城邦,逐步形成今日的社区传统,现代资本主义公司制度正是在这种社区环境中发育起来的。而中国的村庄是扩大的家族或几个家族的联合,没有发育出社区这一层结构。中国传统文化适应并固化这一社会结构,“忠”“孝”是中国礼制的基石,“忠”是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孝”是个人对家庭承担的责任,但是在国家与家庭之间缺乏中间社会组织。因此像“股份公司”这样的经济合作形态,并不是中国人所熟悉的。商品经济要求社会生活中尊重契约关系,倡导信任与平等。而在我们的传统中个人对家庭是无私、信任的,个人的家庭责任是自制、自律的,但对社会公共生活,则往往表现出自私和冷漠。职业经理人制度不仅是基于市场经济的一种制度安排,而且需要契约文化的支持。社会/经济制度能够突变,思想—文化只能渐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调查中就有67%的企业主感到 “目前很难找到可以完全相信、能够把企业托付给他的管理者”。在私营企业的发展中,家庭为企业主提供了支持、信任和安全,而企业主也借助了家族文化来巩固企业不可或缺的凝聚力。此外,今天中国大陆的私营企业平均每户才14位从业者,绝大多数是小型企业,一定要用强调权级分明、书面规章完善的“科层制”来替代强调权变、基于个人权威、惯于“一竿子插到底”的家族制管理,只能是叠床架屋,失去小企业高效灵活的特点,今天不会为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所接受。家族制管理有很多弊病,但在现代市场制度下也会做出一些权变,仍会长期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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