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红包”无法确定是谁送的,想退却不知道退给谁;也有些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后,心里后悔、后怕,想退“红包”,但没有一种“体面”的方式退掉。针对上述情况,有关部门设立并公布“红包”上交财政专用帐号,让收受“红包”者悄悄地将“红包”上缴财政。对主动上交“红包”者,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尽量免予纪律处分,更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才有更多的收受“红包”者自觉上交“红包”。
(5)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群众是千里眼,群众是顺风耳,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治理“红包”,必须充分依靠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党和政府治理“红包”的决心、办法向全社会宣布;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电子邮箱等,方便群众举报。对署 名举报人员,一经查实举报情况,要按查实“红包”金额的一定比例发给举报人员奖金。鼓励赠送“红包”者主动检举揭发收受“红包”者,一旦查实,将“红包”金额一半以上退还给赠送“红包”者,并且不追究赠送“红包”者的责任,以此激励赠送“红包”者检举揭发收“红包”者。
(6)严厉处罚收送“红包”者。对不自觉上交、退还“红包”的领导干部,不管金额多少,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给党纪处分的,给予党纪处分,该给政纪处分的,给予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赠送“红包”者,是党员干部的,也要按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不适用党纪、政纪的其他人员,公、检、法机关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没收非法所得,取消其非法获得的资格、权力,让赠送“红包”者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2、对“跑官要官”问题的治理
治理“跑官要官”现象,必须建立权力主体选用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人和选作风好的人,解决好选人用人问题。人是权力的主体,是权力的实施者,选好用好干部,是廉洁从政的前提,也是党风政风的导向。
(1)创造公开公平的进入机制。要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入手,坚持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制度,并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加大推行力度,要实行统一竞岗、选拔的条件,统一评价、检验的标准,公开空缺职位、公开职位要求、公开任免程序、公开考核结果,对选择和竞岗的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这样进入“阳光”操作,按照严格的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改“领导点将”为“制度选人”,由“伯乐相马”变“赛场选雄”,努力创造公开公平的进入机制。
(2)完善民主透明的任用机制。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决策。要大力探索和推行任用地方和部门主要干部全委会表决制和任用干部常委会票决制,扩大党内民主,增加任用干部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3)健全严防严查的监管机制。要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几个主要环节进行科学规范,明确操作程序,并制定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干部任用责任追究等监督办法和措施,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廉政鉴定制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组织人事部门、纪律检查机关对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预防和惩处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腐败现象更有重要职责,要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负起历史性责任。
(4)建立能上能下的使用机制。要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等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干部使用能上能下,创造党政机关求真务实和廉洁高效的良好环境。
3、规范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的行为
规范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就是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亲属的管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在做到以身作则、为周围的人做好榜样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规章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监督人、激励人。重点要从以下五方面加强管理。
(1)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自己的言行,做出榜样,以此来教育广大干部,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艰苦奋斗、开拓创业,克服享乐主义思想。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既管好自己、带好班子,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造成重大后果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促使他们做好的榜样,当好的表率。
(2)调配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部门审查后使用,把好用人关,不能仅听某些领导的个人意见。
(3)对工作人员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及谈话制度,并规定他们“几不准”,勤打“预防针”。对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奖励直至晋级,对表现不好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不适合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4)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有登记,行车有依据。例如建立派车单制度、按里程计发燃料制度和车辆大修申报审批制度等。
(5)工作人员凡是中共党员的,必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要建立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定期上报收入和自身与家庭重大事件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6)秘书在领导身边工作满3年以后,要进行轮岗,领导干部调动,秘书、司机不能“随着走”,应由新单位调整安排。
(7)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也应积极开展交友、谈心活动,经常关心他们,*上给予关怀和帮助,工作上给予指导和检查,生活上按有关规定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安心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同志所赋予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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