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两个创新”和农村新经济组织的建设中来的问题。只有农民对土地的权属问题解决了,农民和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结合得更紧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通过有效服务,树立基层党组织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四要大胆探索,改革和优化农树管理体制。 一是要明确新型农民经济组织的合法地位,解决现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权和行政管理权不分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村民自治,分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是剥离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资源分配上的行政管理权,纳入村民自治范畴,取消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资源利用、分配上的独占地位,将其改造为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模式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准许和鼓励农民打破行政区划的束缚建立跨区域的专业或非专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推进农村民主*建设提供新的基础和保障。
五要增强乡镇一级组织服务和监督职能。 乡镇一级基层组织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具有独特地位,不仅担负着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也兼负着直接对微观经济组织协调的任务,这样就往往出现乡镇一级组织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市场体系的逐步成熟, 乡镇一级基层组织从直接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的时机已经成熟。要从增强 执法监督职能的角度,调整工作重点,在经济制度创新、资源合理配置、收益合理分配、公益事业稳步签 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六要加大对农村经济服务组织的扶持, 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对各类农村经济服务组织,不能简单整地推人市场,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可以用“以奖代补 ”的形式,扶持一批小型服务组织,也可用优惠的政策引进和培育一些直接或间接意服务于农村、农民的经济服务组织,以解决因服务领域的空白而发生坑农、伤农的事件,这是基层党组织一个迫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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