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还有一些干部,只抓那些容易出成果的“显绩”,不啃“硬骨头”;只做保险事,不探新路子;只关注局部利益,不顾及全局得失。他们树“政绩”的目的,是给自己留名,给自己立碑,为自己邀官。这样的干部是靠不住的,这样的政绩是要不得的。当代*党人树政绩,就是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正确把握创造政绩的途径。创造政绩的根本途径是坚持求真务实。要发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用扎扎实实的工作干出政绩来。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不盲目攀比,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在创造政绩过程中把握规律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要把握好“五个统筹”的要求,善于统揽全局,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主动地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善于谋划长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以当前的科学发展保证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善于协调各方,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兼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善于突出重点,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牵住“牛鼻子”,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善于见微知著,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正确把握衡量政绩的标准。群众、实践和历史是衡量政绩的根本尺度和准绳。因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政绩感受最直接、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政绩只能由群众来评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绩只能通过实践来甄别;历史是最好的裁判,只有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政绩。群众检验、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是相互统一的整体,三者的主体是群众,统一于群众公认。也就是说,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组织工作要为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提供保证
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涉及到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部门要把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加强思想*建设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予以切实保证。
加强教育培训,夯实思想基础。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政绩,最根本的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造政绩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因此,要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启动改造世界观这个“总开关”,通过教育培训,夯实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的思想理论基础。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真正弄清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过去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解决“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创造政绩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统一。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到看问题、做工作尊重客观实际,无论在任何时候,从事何种工作,实现政绩的思路、形式、过程、方法,都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科学规律。四是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卓有成效地推进工作,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完善考核标准,科学评价政绩。考核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直接影响到干部政绩观的形成。因此,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首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并以此为指导,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一是政绩考核的内容要注重全面性。在政绩考核的整个指标设置上,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考核范围包括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情况、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情况、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情况、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进步状况等。二是政绩评价的标准要注重科学性。按照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要求,充分考虑政绩创造过程中的阶段差异、区域差异和岗位差异,把握好干部主观能动性与客观条件优劣、上级认可与群众满意程度、个人作用与集体领导、近期效益与远期利益等关系,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效的传统做法与现*评新技术新手段、组织化的评判与人性化的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既数字,又不唯数字,注重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又不仅仅依靠达标看待干部的政绩,坚决防止“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现象的发生。三是政绩考核的方法要注重民主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知情权、评价权、监督权,逐步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评议、公示、审核、监督制度,切实解决公认不公、实绩不实的问题。
凭实绩用干部,坚持正确导向。能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至关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组织树立什么样的用人观,形成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因此,要把实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大力选拔那些*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成效的干部,那些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那些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干部的业绩。既要看干部取得的眼前看得见的工作实绩,又要看干部抓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的力度;既要看干部工作环境和条件的优劣给工作带来的影响,又要看干部在原有基础上的作为;既要看干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成效,又要看干部抓*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特别是要全面地、公正地看待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地方工作,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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