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参与社会实践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学生综合测评体系。采取集中开展与分散开展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开展是指由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集体社会实践活动,分散开展是指学生自行联络单位开展的实践活动。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两次以上的实践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周。学生在实践的基础上,应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作为学校考核的依据。
社会实践程序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从准备、实施到巩固活动成果都应形成一套规范化程序。在活动准备阶段,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作充分、细致、具体的规划和统筹安排;在活动实施中,按照活动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制订必要的检查制度,建立并完善活动信息反馈机制;实践结束后,全面组织总结交流、成绩评定、汇报演讲、成果展览、宣传报道、总结表彰等,这些环节可以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扩大受益面。
加强制度建设和激励机制。完善评估体系,细化社会实践的考核机制。一个良好的评估系统不仅可以对同学产生激励作用,而且可以有效地杜绝功利化倾向。学校应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竞争,激励发展。对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定内容、计学分;对教师定任务、计工作量;院系部、教研室制定规划和考核措施;学校制定《社会实践评比条例》,每年开展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与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挂钩,与奖学金挂钩,与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挂钩。使社会实践形成有机运作、自我驱动、有轨发展的动力机制。
精心培养,搭建辅导员成长提高平台
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骨干力量,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教育的第一线,对学生的人格养成、成长成才具有特殊影响。要按照*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严格选聘。对辅导员要坚持高标准准入,把好进口关,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既稳定又灵活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对于专职辅导员,遵循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规范的考核、考试,入选者要具备学历高、道德素养高、工作热情高等条件。同时选拔一些经验丰富,负有责任心的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兼做思想*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改善辅导员整体结构。
优化队伍。我院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实施“人才工程”有机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实践型”、“研究型”的辅导员队伍。在进行专业技能和理论培训的同时,更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辅导员队伍。我们还要求辅导员注重理论研究,增强创新意识。为此,学院提出每季度举办一次“辅导员沙龙”,交流工作体会。每学期组织一次理论研讨会,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交流研究成果;每学年每位辅导员撰写一篇有关思想*工作的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作为辅导员评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科学考核。我们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尝试和探索:(1)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措施。对辅导员的考核坚持一学期小考核,一学年大考核的形式,每学年辅导员应向院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和所在系部述职。(2)奖惩分明。设立奖项和荣誉称号,如“优秀辅导员”,“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育人奖”等,坚持定期评选,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对于在学生工作岗位上表现不佳甚至出现因个人原因引起重大失误的,要予以相应的批评、教育,处分以至辞退。
合理分流。辅导员队伍不仅是学校思想*工作的中坚力量,也是为学校培养优秀党政干部、业务科研带头人的后备队。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是教学和管理人才“蓄水池”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辅导员个人的特长,本着“人尽其才”原则,允许辅导员适当流动,发挥自身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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