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努力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关注、支持和参与农村经济协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健康发展创造积极条件。济宁市通过墙上广告标语的形式宣传协会的作用,切实有效。也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协会的职能作用、法律地位、运行机制等,使干部和群众对协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自觉成为协会的倡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
要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提高协会的合法性。不少农村经济协会依法登记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协会迟迟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开展活动没有法律保障,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要引导和指导协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建立起各项规章制度,如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争取早日与国外同业协会管理规则接轨。
要制订扶持培育农村经济协会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使协会尽快发挥作用。与先进兄弟省市相比山东省的协会投入还有一定差距,如浙江省从省长基金中拨出经费,对重点扶持的农村产业协会,每个协会给予80万元的补贴。要通过配套的优惠政策,增强协会的自我造血功能,如对于协会建立的特色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协会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协会引进的新项目等,都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等方面也要体现出对协会的扶持,在项目争取、工作人员的权益、人才的吸引等方面要给予政策倾斜,体现出“扶上马来送一程”的原则,真正保护还处于弱势地位的新型组织。
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目前,各类农村经济协会大多是小型的、自发组成的,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其规范性尚有欠缺。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过分强调规范,就有可能束缚农民的实践,限制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因此,要坚持“先培育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急于求成,不一哄而上,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成功一个。
与主要针对政府的上述措施相应的还有协会自身,因为它是协会发展的内因,外因再好也只是变化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作为农村经济协会自身,也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强练内功,不断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只有通过自身的作为不断强大起来,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注:本文已编入第52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中国农民组织建设国际研讨会”论文集,转载请说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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