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支撑和保障。较长一个时期以来,虽然我国农业投入数量不断增加,但投入不足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即使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超高速增长的大背景下,农业投资仍然增长缓慢,2003年,全社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仅比2002年增长3.7%。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针对这种状况,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2004年,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基本建设投入明显增加,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共2626亿元,比2003年增长22.5%以上。另外,在国债资金总规模减少的情况下,2004年,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达到550亿元;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小型农村基本建设的专项投入达到285亿元;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也继续增加。国家还出台了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这样大的投入力度,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是调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据有关部门初步估算,2004年,化肥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使农民平均每亩粮食生产成本比上年增加约50元以上。同时,在种子、农药、肥料和禽流感疫苗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制售假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这样势必影响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对此,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对化肥生产和进口的税收、价格优惠政策,明确了化肥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和零售的最高限价。政府通过大力整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严厉打击随意抬高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力度,遏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势头,保护农民利益。
四是实行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价格支持政策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限量使用的“黄箱”政策,美国、欧盟、日本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多年来均充分利用此项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对本国农产品实施价格支持,以保护农民利益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例如,美国有“无追索权贷款”和“反周期补贴”政策,欧盟实行了“目标价格”、“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政策,日本对10类农产品实行了5种形式的价格支持政策。从发展趋势看,这些国家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所支付的补贴资金逐渐从原来的收购环节向生产环节转移。因此,我国依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根据国内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于2004年及时公布了早籼稻、中稻、晚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并完善了储备粮调节制度。
八、结语
我国在“三农”政策的创新中,更加注重突出“三农”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通过调整公共财政的支持重点和支出结构,加大了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为在工业化加快的条件下支持农业发展构建了政策框架,标志着我国“三农”政策开始从农村支持城市逐步向城市带动农村转变,表明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正在朝有利于“三农”的方向转变。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和发展格局正在实现重大转变。随着这种重大转变,党和政府始终围绕着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不断增效,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围绕城乡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围绕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发展问题,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这表明,随着“三农”工作实践的发展,“三农”工作理论和政策也在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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