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收益时,村庄精英不愿竞争村干部职位,在任村干部因为缺乏稳定的预期收益,而倾向利用手中可能权力来谋取短期收益,尤其是利用村庄现实及可能的资源,来捞取灰色收入,由此造成对村庄的毁灭性损害。
村干部不能获取社会性收益,其含义之一就是村庄缺乏价值生产能力,村庄社会关联度低,因此,村民缺乏从道义上及组织阻击村干部捞取灰色收入的能力。在缺乏有保障的正当经济收益的前景下,村干部倾向以非正当的方式来获得收益。因为村民阻击能力较弱,而使村干部较为容易实施这种获取灰色收入的想法。
村干部如果要捞取灰色收入,他们几乎唯一的障碍是乡镇行政的监督。村庄也会有一些村民到县乡上访,要求查处村干部的不良行为。想捞取灰色收入的村干部必须与乡镇搞好关系,无论这些干部是选举出来的还是上级任命的。村干部与乡镇搞好关系的方式有二,一是坚决果断不遗余力地完成乡镇布置的各种任务,有些任务明显超出了国家政策的界限,二是讨好甚至行贿乡镇主要负责人。乡镇为了实施政务,也需要村干部有实施政务的积极性,因此乡镇也有意对村干部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以构成对村干部实施政务的激励。这样,在乡村之间就形成了官官相护和常见的官场景观。
捞取灰色收入的村干部,会不顾村庄发展的实际需要,将所有可能好的发展方案,都变成捞取短期利益的手段。因此,他们会借上级的各种达标要求,向农民收取费用,或向社会借贷,然后从工程建设中捞取回扣。他们会将村庄可以支配的所有资源变成现实收入,总之,他们会利用每一个机会来获取个人的好处。村干部捞取好处的行为,村民不会不知道,村民因此对村干部严重不满,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会变得极其紧张,不信任,几乎任何村庄公益事业都会受到村民的抵制。
只要村庄还有资源,或者只要村干部还有捞取灰色收入的机会,乡村关系就仍然能有效运转,乡镇行政的要求就仍然可以在村庄得到表达。但捞取灰色收入的村干部们的短期行为,总有一天会将村庄所有资源耗尽。村干部最终不再有任何捞取灰色收入的空间,乡村治理因此进入另外一种面貌。
4、无序型的乡村治理。
一旦村干部既不能获取社会性收益,又不能获取经济收益,村干部职位就不再对村庄精英具有吸引力,成文制度如《村委员组织法》,因为不再有村民对村干部职位的积极追逐,而流于形式,乡镇行政面对消极无为的村干部,除了一再提要求以外,没有任何有效的办法使村干部积极工作。乡镇行政面对村干部,恰如将铁拳打在棉花上,感到有力无处使。除非乡镇行政事事亲为,他们不能在村庄实现任何有价值的政务。村庄大量的公共事务,也不会有村干部出面主持,面对村民的抱怨,村干部几乎唯一的应对措施是不闻不问或者无限期拖延。与乡村关系和村干部与村民关系相类似,村两委之间也不会有激烈冲突,因为无任何利益可言。
五、结语
以上从村干部的动力机制与角色类型开始,讨论了乡村关系和村两委关系,并由此讨论了乡村治理的类型。这种讨论的目的,是想为当前中国复杂的乡村治理现实提供一个描述和分析框架。今天的中国农村,因为村庄社会性质、地方财政及基层组织制度安排的差异,而出现了十分不同的乡村治理后果及乡村治理型态。本文的目的,是试图为理解乡村治理的这些不同,提供一个综合性的框架,从而将那些单纯的诸如乡村关系、村两委关系、村委会选举以及村干部角色的讨论,还原到复杂的现实中来。本文仅是一个初步讨论,我们将在更多实地调查基础上,对乡村治理的不同类型作出更为精确的描述。
[1] 参见吴毅:“双重代理、经纪人、守夜人和撞钟者”,《开放时代》2003年。又见吴毅:“双重边缘化:村干部角色与行为的类型学分析”,《管理世界》2003年。
[2] 樊平:“体制性权力与内生性权力”,农村基层组织课题研究报告,1987年。
[3] 景跃进教授正确指出,村干部的行为方式与区域差异有关。他说:“村干部的角色认同与行为选择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其中,制度性框架、乡村关系的类型、资源程度、政策领域、任务性质、村干部的利益考量等都以不同的方式发挥作用”。参见景跃进:《当代中国农村“两委关系”的微观解析与宏观*》,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243页。
[4] 例如湖北枝江宝月寺村村委会主任吕邦列,参见《南方周末》2004年10月7日的报道。除吕邦列事例子外,还有山东灰村村主任崔联的例子。参见朱玲《灰村纪事》,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
[5]参见景跃进的综述:《当代中国农村“村两委关系”的微观解析于宏观*》,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238-246页。
[6]参见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167页。
[7] 同上书,173页。
[8] 同上书,175页。
[9] 见贺雪峰、董磊明:“乡村治理的结构与类型”(未刊稿)。
[10]除非刚好是工商业发达的乡镇,乡镇可以从工商税收中获取大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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