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2011年和2011-2014年期间,每年迁移人口的规模分别为928万、922万和900万,到2014年累计将迁移人口8352万(表7)。根据这样一个人口迁移规模,我们进一步估算了财政在迁移人口子女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廉租房方面的补贴支出。
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取决于迁移人口中学龄儿童的数量和财政补贴水平两方面。根据前面的人口迁移规模,土地农转非的100万学龄儿童加上400万外来迁移劳动力携带的子女,2006-2008年每年新增外来劳动力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新就学数目为328万人,2009-2011年为320万,2012-2014年为300万人。假设2006年每个学龄儿童就学政府需要支付1000元,其后每年增加100元,则可以估算出2006年以后每年政府为这些新增学龄儿童需要投入的财政支出。如表7所示,2006年该项支出为33亿元,2010年则达到227亿元,考虑到义务教育为9年,该支出将在2014年达到峰值512亿元。
其次是社会保障支出,这里假设转换户口人中有10%进入后需要进行低保,而且2006年每人每月低保补贴为100元,且以后每年每月增加10元,则低保支出将从2006年的11亿,增加到2011年的100亿和2014年的180亿。
最后是廉租房补贴,关于这部分的估算比较困难,补贴支出取决于补贴的方式是政府建设廉租房进行实物补贴,还是通过租金直接补贴给瞄准对象,或者进行不同补贴的组合。为了简化问题,这里假设政府补贴采取租金补贴方式,每人补贴面积为10平米,每月每平米补贴标准为10元,且对每年所有迁移人口进行补贴,则2006年每年每人房租补贴就可以达到可观的1200元。此后每隔一年补贴面积增加1平米,每平米补助增加1元,则到2006年每人每年房租补贴有2352元。考虑所有迁移人口,2006年财政支出为111亿元,此后逐年增加,到2014年达到1964亿元(表8)。
比较上述收支,我们可以看到对应于假设的政策方案9年内各年度和9年累积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表8)。从表中可以看到,在2011年之前(包括2011年),每年收入都超过支出,累积盈余不断增加。2012年之后,开始出现年度内赤字,2014年年度亏损达到871亿元。但只要充分利用过去的盈余进行跨年度平衡,即使不计算过去盈余的利息,到2014年收支相抵后整个政策方案执行后仍然有累积盈余810亿元。
上述跨年度的收支模式对于推行用土地增值税为迁移和失地人口提供福利包,并逐渐过渡到使用财产税作为地方税基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具有非常有价值的含义。由于目前很多城市政府是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那么在近期推行土地增值税,将这种收入通过明税的方式划归地方财政后,由于开始阶段福利包支出规模比较小(2006年收入为808亿,支出为155亿,盈余达到653亿),地方政府仍然可以利用相当部分盈余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从而不会太大影响城市政府的支出模式,也使得地方政府在开始阶段有积极性为福利包进行融资。随着条件的成熟,地方政府将逐渐转向以财产税作为主要地方税基的公共财政体制后,随房产数量和价值增加而不断增加的财产税的收入将补齐由于城市扩张过程的饱和及可征收土地资源减少而有所减少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并与其他地方税收一起共同构成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基础。
在上述讨论中,设定每年城市将吸纳300万左右失地农民,400万左右外来迁移劳动力,外加随后者迁移的200多万子女,则每年城市吸纳非农化人口为900多万。这个方案综合考虑了失地农民的特点和外来迁移人口的收入分布。显然,在中国目前的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失地农民原来具有本地农业户口,对本地政府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加上土地被征用丧失农业收入来源,无论其目前收入多少,在城市化过程中是必须优先解决户口和享受前述福利包的群体。对于外来迁移人口,则可以通过一定的收入门槛(如每月收入1000元以上)加以调控,使得其逐渐转移到城市中来。
考虑到每年农村新出生人口1000万左右,每年死亡人口500万,净增加人口达到500万,如果不考虑地域分布的差异,平均而言,每年向城市转移外来乡村人口600多万人左右。在后者放弃农村土地的情况下,虽然无法完全做到土地分配"死不减地",但被迁移人口和死亡人口放弃的土地将足以应付新增人口对于土地的需求,从而使得除因人口死亡之外的土地调整无须进行。
此外,我们还模拟了另外两个政策方案下财政预算的平衡情况。一个是假设每年有225万亩农地转非农地,每年转移500万外来劳动力;另一个是假设每年有250万亩农地转非农地,每年转移600万外来劳动力,同时,保持土地出让价格,失地人口,福利包标准等其他假设不变。总体上该两个方案除了收支规模有所增大外,财政收支模式都非常相似,两个方案到2014年累积盈余分别为510亿和144亿。
七、结论
本文在分析城市化过程中的户籍问题,农村土地调整问题,以及农地转非农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转轨过程中发展中大国的特点,提出了一个政策组合,尝试着给出一个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虽然我们已经尽可能地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并基于上述政策组合给出了一个初步财政预算方案,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篇幅的局限以及我们知识的有限性,上面提出的政策组合只能是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进一步的讨论。但是,我们认为,正是由于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的研究相对还比较少,这样的分析应该有其必要性。显然,我们的讨论涉及到很多的问题,也触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提出的政策建议也需要全局性、系统性的改革,实施起来必然是困难的。比如,要实现上述政策组合,逐渐、但又坚决地改革不利于城市化、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户籍制度,就必然需要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的统一行动和地方政府的配合,特别是给予后者以适当的激励。也可以通过在局部地区试点的方式来逐步推动(如在个别省份之内或两到三个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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