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建设,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3、贯彻“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上级对教育、卫生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的改革要求,在教育上,我县已确立 “全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在农村公共卫生上 ,“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也在逐步深入贯彻。因此,合理界定县镇两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充分调动县镇两级政府共同办社会事业的积极性,需要对现有县镇财力分配格局作适当调整,以确保上级相关改革政策顺利贯彻到位。
(三)促进镇街经济持续、协调、有序发展的需要
1、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由于历史的、地域的诸多因素影响,平原镇与山区镇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客观存在,镇与镇之间财政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欠发达的山区镇组织收入难度很大,由此带来可支配财力较少,四个山区镇地域面积占全县44.50%,辖区人口占全县的20.90%,但组织收入只占全县镇(街)的3.84%。虽然在前轮体制中作了适当倾斜和平衡,但积累性问题的解决还需有一个稳定的政策,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治本之策是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财政工作上,要全面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各项指标和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重新确定财力分配和转移支付格局,进一步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同时寻求建立一种更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经济发达镇(街)有更快的发展速度,并有更多的财力贡献。
2、收入级次划分尚不准确合理。一是县行政中心迁址给县城中心带来无限商机,推动了三产发展和经济的增长,税收收入也有了新的增长点。二是但由此部分镇(街)因利益驱动,各自出台一些奖励政策,从县内其他地区“引进注册”房产企业,既妨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也造成县镇两级政府可用财力的流失,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和预算的严肃性;三是技术原因,未能将国税部门征收的新办企业所得税纳入镇参与体制分成收入,使该部分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在对镇的财力分配上得不到体现。
3、现行街道财政体制中事权与财权设置尚不对称。2001年县府调整城区行政区划后,将原城区的三个镇调整为四个街道,在财政结算上作为过渡仍参照镇财政体制,这对于街道职能的顺利实现、城区维护管理和城市社区化建设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但事过3年,现行街道财政体制中的问题也凸现出来,街道与镇之间行使政府职能有所不同,一定程度存在街道事权与财权设定不对等;即使街道之间,在综合经济实力、财政收入、财力分配等方面也存在差距,事权也不尽一致,如果县里不作调控将不利于街道间平衡、协调发展。这种事权分配上差距导致的不合理,需要通过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予以解决。
三、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方向
财政体制调整涉及县、镇(街道)的财力分配、事权的划分和既得利益的调整,由于受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制定调整方案中存在着许多改革难点,主要有:
(一)事权和财权如何进一步合理划分
事权和财权关系问题上,事权划分是财权划分的前提,以事权为基础划分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及管理权限,是建立完善、规范、责权明晰的分级财政体制的核心与基础。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在前几轮的财政体制方案中并未真正解决好这个一直困扰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由于县镇两镇政府的事权不清,职能范围边界不明,这使划分各级政府的财力缺乏科学依据。一是街道的事权与财权如何界定。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政府职责来看,其主要职责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街道居民工作,搞好社区管理与服务,密切政府与居民的联系,保持基层的稳定,财政应保障其支出的需要。但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政府,只是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否必须通过设立街道一级财政的方式来解决?二是目前我县已确立了“全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但在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教育方面仅仅规定了由县、镇(街道)共同负责办学和管理,对事权和职责未作具体的划分。三是2003年国家出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后,面对日益增加的地方财政负担,县、镇两级如何合理分担等。上述未确定因素都给县、镇如何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调控与激励如何进一步科学设置
激励与调控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激励政策需要较大的财力分配来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节约支出的积极性,满足镇街对财力分配上较高的期望值;而实现全县“保优争强、统筹发展”的工作主题,又必须增强县级财政的调控能力,集中财力保障公共财政向全社会覆盖的支出需要。激励政策的实施能通过发挥镇街主观能动性,发展经济,做大做强综合财力,使增强县级调控能力得到财力保证,同时县增强调控能力后,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使全县得到持续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何在激励政策和调控政策中找到一个较好的结合点,成为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制定中的重点和难点课题。
(三)引导和监管如何进一步有效把握
镇财政作为镇一级政府的财政,应向同级人大负责。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镇财镇理”的原则,县级财政部门对其主要起到业务指导作用。虽然我县已全面推行同级人大对预算早编、细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以强化预算管理,但目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镇人大对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加强财政监管,对财政资金的绩效追踪、监管评估机制的建立等一直是尚待破解的难题。如何通过业务指导、制度引导、加强监管、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把,财政预算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已成为县、镇财政急需共同解决的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三、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县对镇财政体制已取得的成效、改革所处的背景和面临的困难,在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确定过程中,我们应着眼于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紧紧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工作目标,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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