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机遇。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从事农村商品流通,贴近市场的优势,更加深入、广泛地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拓宽为农服务领域,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致富农民,发展自身。
二、把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性措施来抓。
“十一五”期间,全国供销合作社要通过联合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用高科技武装起来的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龙头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可以是流通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品牌经营,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条件。依托地方创办的龙头企业组建全国性农业产业化经营集团,总社积极予以支持。同时,还要认真总结、探索社有企业建立与农户利益相连接的各种形式和有效机制。
三、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鼓励基层社通过多种形式领办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乡村干部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社与县乡农技部门联合,与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对接,以及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基层社要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创新体制,调整布局,增强实力。
四、积极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
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为农村各类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服务结合起来,与加强同各方面的联合与合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真正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五、按照农村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完善县乡村*服务网络。
通过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庄稼医院、农产品交易市场等载体,为农户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娱乐和医疗等专业化、系列化、综合化服务。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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