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运输公司厂务公开工作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依据,加强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三)公司每季度对大队厂务公开检查考核一次,年终总结评比。
(四)大队厂务公开检查评议意见向公司工会报告。
第四章 职工代表听取公司生产经营和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
第十七条 听证组织领导
(一)公司成立由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长组成的听证工作委员会。
(二)听证委员会主任陈文国。
第十八条 公司听取的时间是每季度公司工作调研或生产(工作)会议召开时进行。大队工会每年5月和10月对本单位工作组织听证和评议。
第十九条 听取的内容和办法
(一)由公司企划部报告运输公司高速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生产部报告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的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
(三)公司财务部创造公司成本的控制情况。成本开动是否有预算、有计划,单车核算是否行到进一步完善,主要成本项目是否有超支,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定额以内,对超支单位采取的措施。
(四)公司企划部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货物周转量,收入及支出,油料消耗、材料消耗,以及经济效益分析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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