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弘治年间周瑛、黄仲眙纂的《兴化府志》所创,在篇目设置上定吏、户、礼、兵、刑、工为六纪。明代正德年间的《漳州府志》也以此分为六大类。清代仅章学诚所拟三书中有此分类。
(5)三宝体。这种体式的篇目设置是以《孟子》所云:“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来作为分类依据的,是先设置土地、人民、政事三大类,各门类之下再设子目,又称总纲系目体。三宝体志书结构过于简单,难以包括一地纷杂的社会现实,因此流行不广。三宝体虽不盛行,但明清、民国时期各代都有仿例。如明代唐枢、张应雷纂《湖州府志》,民国《静海县志》等。
(6)编年体。是仿照《春秋》、《竹书纪年》、《资治通鉴》等编年体史书,纵向记述一地历史与现实的篇目体式。这种篇目也可以说是平目体的一种特殊形式,不是横分门类,而是以时间为线。明清、民国时期均有此种体式的志书。新中国成立后,1959年编的《盂县人民县志》和1980年版的《呼玛县志》等极少数志书采用了编年体,一般都不采用编年体。
(7)经纬体。又称两部体,是指在篇目结构过程中,先经志书分为两大部类,部类之下再设各志的体式。明代〔嘉靖〕《广平府志》,首创此体式。
(8)三书体。这种体式的倡导者是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志、掌故、文征。其中“志”是著述体,“掌故”和“文征”为编纂体。这种体式的特点是以志、掌故、文征为总纲,志是方志的主体,方纪传体的正史,下设纪、谱、考、传等四体;掌故为历代的会要、会典,辑录保存地方政府颁布的典库制度和档案材料,按类编选,与志相辅;文正是一个地方文献的专辑,包括奏议、征实、论说、金石等原始资料。
(9)章节体。是指以章节为层次编排内容的篇目结构形式,主要是受西方著作体裁的影响,在长期的修志实践中,逐渐发展而成,大致产生的年代为清末民初。其篇目层次一般在*及*以上,新方志由于门类分得较细,有的层次可达六七级。根据划分层次的多少,章节体又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章节(目)式,多风行于民国;二是编章节目式,民国时期即有采用,新方志大多采用。根据篇目设置结构层次,章节体又可分为大编式、中编式、小编式。
另外,从方志记述的时间断限上划分,又可分为通纪体和断代体。第一届新方志大多采用的是通纪体。
2.方志的体裁
方志的体裁,是指志书用来记述各类事物的文字表现形式。随着修志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和修志理论的日益发展,为适应表现各种内容的需要,方志逐渐形成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几种形式。
(1)述。“述”即指概述,是对一地全面情况和事物、历史和现状的概括介绍。它是由古代志书中每一分志前面的志序、序例等发展而来,最早见于民国时期黄炎培编纂的《川沙县志》。概述内容一是说明本卷概要,二是阐明义例。志书之首和各分志之前都可写概述。全志的概述犹如一地历史和现状的鸟瞰图,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社会等各分志所记载的各个方面。分志的概述又称为小序,或不加标题而直接写下来,用精炼的语言勾画出一事物发展的基本轮廓。
概述居于志首,是志书的总纲。一般来说,方志的概述均独立成篇,它以简要的文字,梗概全貌,简述发展,记其变化,揭示规律,从而勾勒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轮廓。概述纵述历史,横陈现状,可以述中有议,议中有述,使事实和议论浑然一体,瞻前顾后,由现状展望未来,既引起阅读兴趣,又给人以精神鼓舞。现在全国已经出版的几千部志书,普遍设置了“概述”,概述的理论研究也逐步趋向成熟,概述的编纂实践也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通过理论研究和编纂实践,人们对方志设置概述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也越来越明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概括大要,概括全书,统率全局,把全志的大势大略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客观总体,形成高屋建瓴之势;二是贯通全志,把志书所记述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互相贯通;三是能够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揭示方志各门类诸多事物之间以及门类之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四是能够导引阅读,人们阅读概述,可以对志书有一个总体认识。
(2)记。志书的记体是指志书中的大事记体裁而言,它是借鉴古代编年体史书而成。大事记是按时期顺序记载本地的大事,为全书之经。大事记有利于克服各分志横排带来的结构松散的弱点,使志书的整体结构更加谨严。大事记作为地方志的一个组成篇目始于南宋曹叔远编纂的《永嘉谱》,此志24卷,分年谱、地谱、人谱、名谱四编,其年谱记载建置沿革诸大事,并以编年记之,是为方志有大事记之发端。此后,南宋高似孙编纂的《剡录》,卷一列有县纪年,以时间为经,以史实为纬,记载全县历代发生的大事,后世志书多效法之。明清、民国时期采用记体的志书已极为普遍,新方志也普遍采用了大事记的篇目。
记体有两大特点:一是编年记事。完全按照年月日排列诸事,纵向展开,脉络清楚,容易收到因果彰明之效;二是事要文简。记录事件为一方大事、要事,择要而录。记体列于志首,其作用体现在:全志之经,有导引作用,可拾遗补缺。记体类型主要有:编年体、分类编年体、纪事本末体。新方志的“大事记”以新的面貌出现,在内容上要求科学、准确。以编年体为主,以时为经,以事为纬,在纵的方面贯通古今,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在横的方面,包括历史和现实中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大事、要事。“大事记”可以使人们对一个地方的历史及其发展,有一个纵贯古今的了解,从宏观上获得全局性的认识。
(3)志
志体是指专记单项事物的各个分志体裁而言,方志发展的多源性和源远性,使方志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不同形式体裁的地方志书。早期方志多囿于地理之书,魏晋南北朝时期地记盛行,形式多样,涉及方面广,开始出现专取社会一个侧面的专志。隋唐、北宋盛行图经,是典型的图、志兼括之体。两宋以来随着方志的定型,志书的内容日渐综合,明确区分不同体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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