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 7、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美环境组(设在县城建局)
优美环境组的主要职责是突出抓好县城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区域绿化、生活垃圾清理、公厕管理、环境保护、污水治理、街道整治、公用设施管护、交通车辆达标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城建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3、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m2以上,县城主干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主要街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4台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m2以上,县城主街道和街心花园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由城建局、林业局落实)。
4、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的公厕,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由城建局落实)。
5、完成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以及长壶一级公路、长平路、四赵线等主要干线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创建工作,实现城乡一体,推动城乡共进(由龙泉镇、常平经济开发区、集店乡、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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