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公路段、长平商品公路公司及公路沿线乡镇落实)。
6、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街巷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由卫生局、龙泉镇、环保局、疾控中心落实)。
7、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及社区的路牌、街牌、巷牌、广告牌、门牌等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要求一街一牌、一路一牌、一店一牌、一区(社区、居民区)一牌、一巷一牌(由龙泉镇、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队落实)。
8、县城主要街道的电线及一切光缆要合理规划并地下埋设(由城建局、广电中心、电业局、通信分公司落实)。
9、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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