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廉政教育预警和责任机制。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创优争先”在全镇广泛开展“争创勤廉双优组织”,争做“争创勤廉双优干部”创建活动,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要把涉及土地、矿产资源、集体经济管理、社会保障、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积极运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实效。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完善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机制。
2、推进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xx区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托城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农家文化大院、城镇小区等,加强农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阐乐见的廉政文艺活动。抓好重大廉政文化多种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城市农村廉政文化品牌,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
3、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10
]23号),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勤廉考核评价机制,培养先进典型,将“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作为城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完善基层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基层站所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行民事代办、民情代诉等做法,健全服务群众机制。
4、完善城乡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干部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村(居)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基层干部评优评先、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落实“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制度。健全从优秀村(居)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拨乡镇领导干部制度,调动城乡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构建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和完善信访提醒、信访质询、诫勉谈话、廉情分析、督查反馈,“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全面实施部门、村(居)、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镇、村(居)、社单位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制度,支持和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把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党员群众监督之下。
5、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六要六不要”和“十不准”的要求,分层次制定乡镇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村居“两委”干部行为规范。全面推行“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组织基层干部按照勤廉承诺定期开展“述勤述廉”,接受村(居)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积极推行城乡基层廉情分析制度,对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情况进行动态监督。认真落实城乡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对城乡基层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6、建立健全城乡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制定乡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规范乡镇党委、政府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提高乡镇科学决策水平。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制度,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决策反馈纠偏制度。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村(居)民议事机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完善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意见》(川委办[2010]4号),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
7、建立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要求,把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为民服务事项纳入流程化管理。认真梳理应纳入流程化管理的事项,科学设计流程,统一制作流程图,督促村级组织按照规范流程管理村级事务,并接受群众监督。
8、完善乡镇政务、村(居)务、基层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抓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和执行工作,建立完善公开制度,坚持定期公开、建立村务民主管理信息平台等做法,让农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清。扎实推进城乡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灵活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着力推进乡镇政务、村务、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9、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制度。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级治理机制。保障村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10、建立基层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和完善村“两委”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充分发挥党内、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大权力监督力度。
(三)构建源头治理改革作出创新机制
11、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财县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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