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的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村债务化解机制,防止乡镇、村居新增债务。
12、加强农村及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强化村居集体“三资”监管。乡镇要确定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票据使用、档案管理和“三资”管理等配套流程制度,全面推行村居集体资产公开承包、租赁出让等资产管理制度。
13、深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涉农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决算等制度,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和分配流程,加大对支农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提高资金效益,降低监管成本。积极探索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严格实行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方式,确保强农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14、改革城乡基层干部选拨任用制度。加大从城乡基层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力度,规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程序,全面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要围绕实现用制度管事管人,继续深化落实行政管理,干部人事、财政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三重一大”决策和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等制度创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配套的规范和制度,健全中介结构和行业自律等方面制度,不断拓展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
(四)构建纠风治乱维护民利机制
15、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农业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及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农民群众。
16、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涉农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及其他由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备案制、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等制度。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定期分析农民负担状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行为。
17、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管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项审计和
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等政策。规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对违反土地管理政策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土地管理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18、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规范参合农民医药费报帐结算流程,切实保障参保人利益。核查和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监管。
要围绕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改进机关作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度;推行“三资”管理新机制,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核查、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群众评议和责任追究规定,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共享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五)构建从严治腐惩戒机制
19、切实加强城乡基层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城乡基层信访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信访监督网络。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下访、信访预测预警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群众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镇、村居两级要按月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季报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包案、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和实名举报奖励等制度,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20、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的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加重群众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在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21、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要建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制度,通过深入剖析,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监管制度。要建立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并制作典型案件专题教育片,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要围绕提高及时揭露、发现和惩处腐败的能力,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廉情预警和反腐倡廉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建立跨部门信访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完善案件查办组织协调,协作配合和督办机制。及时有力查处腐败案件,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一)坚持自查自评
梳理以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为核心内容的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提出问题,限期整改。
(二)坚持考核导向
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区目标考核等一同推进惩防体系的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台帐和清单,要善于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严格考核,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