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对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长远影响的高新技术、工业生产、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要按照“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确定优惠扶持标准。
2.提升行政效能。抓住行政审批、部门服务等关键环节,采取限时办结、联合报批、挂职服务措施,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在行政审批方面,涉殁审批的部门,书面向企业提供审批流程、报件清单、责任人员、办结时限。在服务方面,对进入本乡区域的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 “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实现手续办理与行政审批部门“零接触”。在部门服务方面,对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一名乡级领导牵头、一个部门协调、一名人员挂职、一套措施落实”的“四个一”工作方法抓好推进,从负责协调的部门选派1名工作人员到企业挂职,负责协助企业做好开工前、建设中、竣工投产后的协调服务工作。
3.破解瓶颈因素。集中精力破解立项、环评、供地、融资四个制约项目落地的瓶颈因素,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在
立项方面,只要手续齐全,在1 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属于上级立项的项目,派出专人配合企业做好上报立项工作。在环评方面,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立项的项目,在满足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超前谋划,主动介入,提供全程服务,叉好又快地解决环评问题。在供地方面,采取搭建融资平台、企业垫资等方式,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实行专人跟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制度,确保项目开工不因供地而延误。在融资方面,要推进银企合作,健全完善金融机构存贷款考核激励机制,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
4.打造宽松环境。除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外,未经乡政府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组织不得擅自进入企业检查或乱收费,不得向企业拉赞助、乱摊派。政法部门为投资者和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投资者对政府工作部门及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作风、收费等方面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反映,纪检监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在2 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凡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实行企业评价综合服务部门制度,每年邀请外来投资企业、非公企业等服务对象,对综合服务部门进行无记名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整改落实。
(四)健全激励机制
1.实行中介奖励。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项目落户新街发展,建立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项目奖励制度。对中介机构或个人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别、投资数额,在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和项目建成投产后,分别给予相应奖励,提高中介或个人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2.严格责任奖惩。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其项目储备及招商经费投入, 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相应奖励;对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结果排名末两位的部门,对其主要负贵人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末两位的部门,责成其主要负责人辞职。
3.注重干部选拔。以项目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对连续两年圆满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全乡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颁发“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奖”奖牌及证书,对在一线挂职招商、挂职服务企业的干部,保留挂职前的职级和待遇,工作成绩显着的,优先给予提拔重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乡人大主任及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经济实体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策划、审查、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督查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高顺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做好日常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乡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专项用于重点项目包装、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招商引资团外出招商、展会招商、干部驻点招商、招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经费支出。
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适当加大财政预算安排力度,保障优惠政策兑现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
乡党委、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经验,兑现奖惩,找准问题,研究措施,安排布置下年工作,切实抓好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宣传部门要加大外宣力度,大力宣传新街的优势资源、产业导向、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服务措施,让外界深入了解新街的投资优势,增强投资者对新街投资的信心和愿望。要大力挖掘、宣传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乡形成“扶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以招商促进新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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