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制度情况。
7、教务主任、副主任:
(1)负责组织对电教室、体育运动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政教做好安全台帐。
(2)负责指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各种实验使用药品,特别是有毒、易燃易爆药品(物品)的保管及安全工作。
(3)负责指导各科任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常规,防范体育课、实验课等课堂内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8、总务主任、副主任:
(1)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学设施的用电、防火、防盗、防洪、防水、防雷,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政教做好安全台帐。
(2)负责组织后勤人员及时维修损坏的校舍设施,确保学生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路灯明亮,及时配备添置消防器材。
(3)负责对师生饮水卫生安全问题
(4)每学期开学与结束时组织人员对校产进行核对、清查、登记。
9、团委书记
(1)充分利用广播配合政教做好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及时配合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应急预案。
10、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1)负责文件的保密;
(2)负责安全信息的发布。
11、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按照分工(每人负责20个左右学生),负责督查学生的安全行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学校安全、师生安全是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有力保证,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的意识,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抱有麻痹松懈和厌烦情绪,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明确责任。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学校已对全校每一个工作岗位规定了安全工作职责。全体教师务必加强学习,明确自己的安全责职,熟知防范措施,熟知应急处置方法,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各校需指定一名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享受岗位津贴),负责各方面的联络、资料汇总、考核等安全工作。
3、加强考核。各岗位安全督查人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处理。另外还要客观公正的按要求评分,并将评分情况及时送政教处(教导处),由政教处(教导处)每月汇总、通报。每学期结束前按每扣1分10元计算,从绩效考核奖中扣除。对特殊时期、特殊岗位按标准计奖:行政值周(日)督查每人每天30元;教师值日每人每天20元;楼梯口值日每人每次1元;午间值日每人每天15元;巡护每人每天20元;教师家校对接每月每生0.5元(利用校讯通短信平台群发短信至少10条);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30元。
4、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不重视安全教育、不履行安全岗位责任,敷衍失职的人员,除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外,学校将对此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从重处罚,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在职称评聘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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