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占道经营阻碍通行。
(十一)物价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
(十二)旅游部门要严格规范旅游市场,做好各旅游景点、园区的客流跟踪与预警,防止出现游客滞留现象。
(十三)农工部门要安排冬闲时节农田、水利建设,防止农民集中大量盲目外出。
(十四)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向交通、公安等部门通报,以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
(十五)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流行疾病的预警防控。
(十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站场等交通枢纽和车船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
(十七)电力部门要确保铁路沿线、车站的电力供应,避免因停电引起交通堵塞和旅客滞留等问题。
(十八)工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务工人员的流量、流向、流时,加强与运输部门联系,确保务工人员得到妥善疏运。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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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前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行为。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要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宣传和查堵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风、大雾、冰雪天气,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二)强化运力调配。各涉运部门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涉及跨行业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公室报告。县春运办公室要抓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运,确保旅客平安回家、顺利返岗。
(三)强化市场秩序。各执法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主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大力开展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的监督巡查活动,依法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哄抬运价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特别是要加大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交通运管和公安交警要通力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超载车辆不出县、不入辖区。
(四)强化服务质量。各运输企业要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积极开展网上售票、上门售票、售往返票,减少旅客购票难度。低温、冰冻天气,要增加候乘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改善旅客候车环境,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特别是志愿服务人员参与到春运工作来,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
(五)强化春运宣传。各站场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电视、电信、互联网等宣传载体以及咨询热线,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以及航班、火车、客车、渡船的班期时刻,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六)强化信息畅通。要加强春运值班,各交通运输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春运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好人好事、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工作遇到的困难等上报县春运办,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投诉热线:xxxxxxxxx。
春运工作结束后,县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春运办要对本部门、本乡镇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4年2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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