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彰被荣记二等功的计3分。具备多项得分条件的最高计5分。
四、结果运用
根据绩效管理考核成绩,得分列第1、2位的,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胜单位。司法行政单项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具有推广价值的,设立单项奖。对先进集体、优胜单位和特色工作单项奖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上栗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违反“八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评为先进或优胜单位。
五、组织实施
县司法局成立**年上栗县司法行政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上栗县司法行政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司法所要切实增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把绩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为本所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等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乡镇司法所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狠抓落实。要加强对绩效目标进展情况的跟综监控,组织专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综,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实现。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要把监督检查贯穿绩效管理工作的始终,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司法所绩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绩效目标完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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