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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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四)严格实施检查考评。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 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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