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威慑力,实现机构与人员的最优配置。(牵头单位:人教股、稽查局)
20.搞好教育培训。把培训的着眼点转到多能兼顾、综合提高、全员参与上。将培训内容从税收业务知识延伸到政治理论、经济财务、信息化应用、法律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促成“教育培训知识集成能力转化”的良性循环,造就一支“懂经济、善税收、会管理、勤服务”的干部队伍。(牵头单位:人教股)
三、基层建设的考核标准
(一)收入管理科学化。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更加坚决、有力,税源转化为税收达到最大限度,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税收弹性系数日趋合理,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在各税种、行业、地区之间的分布更加合理,服务业等可持续增长税源比重逐步提高,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牵头单位:计财股)
(二)治税环境透明化。以深化依法治税为突破、办税公开为基础、规范执法为核心、群众监督为关键的“税务阳光执法”的税收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以“制度支撑、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的税收执法机制更加规范。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有效解决税收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税收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升。(牵头单位:税政股)
(三)征管质量绩效化。征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税源专业化管理深入推进,征管模式完善创新,税收征管科技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信息管税取得重大成效。税收流失率和税收成本逐步降低。以“零差错”、“零障碍”为标准的数字量化型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完成,数据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申报率达到90%以上,入库率达到95%以上,税源预测误差率10%以内,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征管股)
(四)风险防控科技化。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纳税评估模型基本建成,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得到广泛运用。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有效实施,纳税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税务稽查成为税收风险防控的有力震慑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健全,廉洁从税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牵头单位:壬田分局
、稽查局)
(五)纳税服务品牌化。涵盖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品牌创建完成。办税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逐步形成,正当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办税服务厅)
(六)队伍建设团队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地税文化繁荣发展,干部职工的共同愿景基本形成、团队协作意识明显增强,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基本建成,业务建设深入推进,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显著提升。(牵头单位:人教股)
四、基层建设考核实施步骤
(一)自行申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要求和省局、市局即将制定的考评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填好自评表,申报自评等次,由各人教部门进行汇总,于每年2月20日前报人教股。
(二)推荐上报。局党组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总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市局推荐基层建设优秀单位建议名单,并推荐达标单位建议名单。
五、基层建设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基层建设,是地税系统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基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基层建设工作,把基层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认真对照省、市局实施纲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基层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实施好基层建设,确保全局基层建设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扎实稳步推进,做好考核验收准备。要把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不搞急功近利,扎实稳步推进,夯实基础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省局、市局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不列入“达标单位、优秀单位、示范单位”三个等次建议名单:本单位中的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被判刑的;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
(三)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考评成果运用。为强化基层建设工作,将加大对基层建设的激励力度,将基层建设与绩效考核、经费支持、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创先争优等进行挂钩。对基层建设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示范单位”等次之一的:分别在绩效考核中按等次给予加分;今后凡是向系统外申报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项目的评比,都应在基层建设“达标单位、优秀单位、示范单位”中优先推荐。
(四)强化后续管理,切实保持考评成果。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需要全局上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摒弃一劳永逸的错误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善始善终的抓好基层建设,对今后被评为基层建设“达标单位、优秀单位、示范单位”的,要加强基层建设后续管理,切实保持基层建设考评成果,把基层建设成果发挥光大,力争把基层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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