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拟评选先进党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 10名,优秀党员50名。
6、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名单须附8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请于 月20日前报党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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