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行动指南,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认同感为关键,充分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电话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将以下重点工作任务予以细化分解,各责任领导要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各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教师不得在规定目录之外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学校主动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教辅材料选用情况,规范教辅材料管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普教科、勤管站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公布的《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11〕74号)、《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l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15〕2号)和《市教育局等6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教〔2015〕36号)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wwW.YbaSk.cOM除规定项目外,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计财科、勤管站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规范招生程序,实行阳光招生。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以举办“校中校”或假借学校改制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招收政策,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普教科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四)禁止补课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普教科
责任单位:各镇(教委)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五)禁止违规办班收费行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编班,并均衡配备师资,依法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小学校不得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出租出借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办班收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普教科、职成教科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六)规范职称评审、评优选先行为。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优选先等方面,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防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和收受贿赂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推荐、申报和评审程序,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严格规范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干涉评选表彰工作的行为,切实解决名额分配不公平、评选标准不公正、推荐工作不公开、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县中小学教师师德手册》,全县教师人手一本,定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师德修养。加强师生间交流,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多鼓励、少打击,严格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师德档案,加强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师德考核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备课、教学、自主学习平台软件使用培训,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师训科、工会、人事科、仪器站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八)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量化管理手册》,建立安全电子档案,进一步落实安全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实现校园安全无缝隙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定期对学校“三防”配备、门卫管理、周边环境治理、食堂卫生及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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